經濟部日前預告明年度離岸風電躉購費率,降幅高達 12.71%,參與開發離岸風場的外商,對此一致表態「無法接受」,並將被迫重新評估產業在地化計畫及影響風場建造時程,經濟部長沈榮津則說,業者應提供具體成本數據來「講道理」。在外商不滿聲浪與政府立場堅定的一來一往中,無疑為再生能源未來併網與供電時程增添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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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政府政策,離岸風電遴選取得併網容量的開發商,必須依照「2020 年完工併聯」與「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時程進行,其中,2020 年共有 738MW(百萬瓦) 需完工併聯,2021 至 2025 年需有 3098MW 完工併聯,在遴選階段取得併網容量的開發商,若無法在今年底前簽署購電合約 (PPA),就得適用明年度以後的躉購電價費率。

經濟部對外預告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前,在台參與離岸風電風場開發的外商,就紛紛對政府喊話,盼明年的躉購費率價格至少能維持今年水準,若躉購費率與預期有落差,甚至將影響外商最終在台開發風場的投資決定。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經理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 (Matthias Bausenwein) 在 10 月時曾表示,許多投資者開始進入台灣離岸風電產業,使產業蓬勃發展,盼政府能有穩定的政策架構與躉購電價制度,若缺乏此制度,將看不到穩定的離岸風電市場,並強調產業才剛起步,未來需要更多扶植。

CIP 台灣區計畫總監許乃文先前也曾指出,台灣目前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計算分成期初建廠成本與維運成本,都包含避險成本在內,但還有許多無法反應在目前躉購費率當中的風險成本,且在必須吸收本土化廠商前端成本的前提下,每項採購項目都面臨此狀態,若躉購電價再下調,將對開發商造成很大的憂慮,呼籲政府至少維持明年費率的穩定。

由於台灣離岸風電開發環境與歐洲不同,擁有許多特殊風險,光是保險費差異就可達高達 4.4 億元,除靠開發商努力外,從開發商角度來看,政府提供穩定的躉購費率非常重要,且為配合政府本土化要求,許多外商對在地供應鏈的採購時程,較一般業界採購時程提早近 3 年,使潛在風險增加且難以計算。

不過,經濟部日前預告明年度離岸風電躉購費率,降幅高達 12.71%,對開發商著實造成不小衝擊,包括丹麥商沃旭能源與 CIP、德商達德能源、加拿大商北陸電力、新加坡玉山能源,聯合發表聲明表示「無法接受」,無法理解決策背後的邏輯,將被迫重新評估產業在地化計畫及影響風場建造時程。

在開發商眼裡看來,經濟部當初打著離岸風電躉購費率一度電 6 元的大旗,號召全世界開發商進入台灣市場,而開發商投入大量資金與人力,以在台開發離岸風場與作出本土化承諾,並全力協助打造在地產業供應鏈,且從 5 月初完成遴選至今,主客觀環境與條件因素皆未有變動,認為明年費率應維持歷年水準。

就經濟部立場而言,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訂完全看成本端,採建置成本加上合理報酬率,而經濟部審訂躉購費率已考慮國際成本、國產化、未來成本降幅、及開發商要額外負擔的成本等因素,並有相關事實與數據根據來推定開發成本,認為離岸風電費率由今年的每度電 5.8498 元降至 5.1060 元,並無不合理。

若經本月底聽證會後,所定案的離岸風電躉購費率仍維持原先的預告費率,可能改變外商開發商最終在台的投資決定,也將影響其與在地供應鏈簽署的正式合約。而缺乏有經驗外商的扶植,本地離岸風電供應鏈的建立也可能面臨困境,為國內離岸風電發展增添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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