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河內1日電)越南富壽省法院經13天開庭審理與5天審議判決書後,昨天對涉及賭資總額逾9兆越盾的網路賭博案共92名被告做出判決,具中將警銜和少將警銜的2名前高階警官分別被判處9年和10年有期徒刑。
越南富壽省(Phu Tho)警方去年底破獲這起網路賭博案,查出賭資總額高達9兆5830億越盾(約4億美元),共92人涉案,被視為有史以來最具規模的賭博案件。
越南公安部警察總局前總局長警銜中將潘文詠(Phan Van Vinh)與預防與打擊高科技犯罪警察局局長警銜少將阮清化(Nguyen Thanh Hoa),被控告包庇這起賭博案件,違反越南刑事法第281條的「濫用事務處理權限罪」。
越南「民智報」新聞網站報導,富壽省法院昨天以上述罪名分別對潘文詠和阮清化判處9年和10年有期徒刑,另併科罰金。
此外,2名主謀阮文陽(Nguyen Van Duong)和潘巢南(Phan Sao Nam)被法院以「組織群眾賭博罪」和「洗錢罪」分別判處10年和5年有期徒刑,另併科罰金。(編輯:陳永昌) 1071201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越南公安部警察總局前總局長警銜中將潘文詠(Phan Van Vinh)與預防與打擊高科技犯罪警察局局長警銜少將阮清化(Nguyen Thanh Hoa),被控告包庇這起賭博案件,違反越南刑事法第281條的「濫用事務處理權限罪」。
越南「民智報」新聞網站報導,富壽省法院昨天以上述罪名分別對潘文詠和阮清化判處9年和10年有期徒刑,另併科罰金。
此外,2名主謀阮文陽(Nguyen Van Duong)和潘巢南(Phan Sao Nam)被法院以「組織群眾賭博罪」和「洗錢罪」分別判處10年和5年有期徒刑,另併科罰金。(編輯:陳永昌) 10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