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號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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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兩人建立婚姻關係?

白話文:以修改民法的方式保障同性婚姻

贊同→同志也納稅、盡國民義務,應該和異性戀一樣適用民法方式享有婚姻權

反對→同志的狀況比較不同,不應該適用民法

該條與公投第十二條立場相對, 即是以「修改民法」方式保障同性婚姻權益。同樣,該公投通過與否,都不影響異性戀婚姻權益、也不會撼動現有家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