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投第十一條「適齡性平教育公投」題目:你是否同意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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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投主張性平教育應「適齡」,應刪除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中的「同志教育」。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強調,第十一條公投是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進行複決,該細則明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需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但曾獻瑩認為,國中小學生身心正處發育階段,同志教育內容提及性別光譜、性別流動,恐影響學生的身心靈發展。

曾獻瑩表提到,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提倡平等並無訛誤,但施行細則中的「同志教育」提及多元情慾、情慾流動,性別光譜教材中告訴學生可以做70%男生30%女生,多元情慾則提到男男戀、女女戀,已經造成家長的恐慌。曾獻瑩表示,課本中提到很多性知識,但熟稔性知識不一定能學會尊重他人。

對於外界質疑,若無同志教育如何於求學階段中和不同性別氣質的學生,曾獻瑩表示,陰柔跟陽剛是人生歷程中可以流動的特質,有學生可能於求學階段和同性產生友好關係,或是正值性別摸索階段,男性可能表現較為陰柔、女性較為陽剛。但曾獻瑩強調,個性會隨著時間改變,不該透過教育將學生貼標籤為同性戀或雙性戀,要了解個體殊異,可透過落實情感教育達成理解和包容。

曾獻瑩強調,即便發起公投但仍尊重不同性傾向與族群,該公投並非「反同公投」,對於性平教育中包含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並不反對,單純只針對同志教育爭議內容。國中小階段學生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家長仍有監護權,有權關心孩子在學校的教育內容。對於成年同志朋友的性取向,則會給予一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