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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加拿大政府這項新措施於今年7月31日率先對歐洲、非洲、中東地區國家實施,12月31日起將正式對包含台灣在內的亞洲國家實施。
有關申請須知,外交部表示,簽證申請人於線上提交申請並繳費後,將收到指示信函,依函前往簽證申請中心完成生物辨識資料建檔,或者於該中心提交紙本簽證申請書後,現場完成生物辨識資料建檔與繳費。
外交部指出,生物辨識資料建檔費用是個人85加幣(約新台幣1990元);家庭2人(含)以上,費用170加幣;藝術表演團體申請工作簽證時,3人(含)以上,費用255加幣。生物辨識有效期限10年,效期內若須申請其他種類簽證,則無須重新採樣指紋與拍照。
另外,外交部表示,申請加國「電子旅行證」(eTA)免簽證待遇的台灣民眾無須提供生物辨識資料;14歲以下及79歲以上的民眾也無須提供。(編輯:楊玫寧)10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