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劇演員陳光前今(2018)年 2 月時在臉書直播,指控「三立一哥」陳冠霖上酒店玩女人不付錢、家暴老婆謝欣誼,更說謝欣誼與另名女子「兩女共事一夫」,讓陳冠霖夫婦氣得提告。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光前所言並無根據,今(16)日依誹謗罪判他 4 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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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 47 歲的陳光前和陳冠霖、謝欣誼夫婦因泰國佛牌販售發生糾紛,今年 2 月,陳光前在臉書開直播,指稱陳冠霖「什麼咖小,去酒店不付錢」、「你弄女人弄幾次了,帶小姐帶幾次了,都是別人替你買單」、「喝完酒還會家暴」、「三立一哥去酒店玩女人免付錢」等,並指責謝欣誼「不是咖笅」,和另名女子「兩女共事一夫」,陳冠霖、謝欣誼夫妻倆看到直播內容後,認為名譽受損,火大提告。

新北地院開庭時,陳光前坦承公然侮辱,但否認誹謗,辯稱陳冠霖酒後會家暴是柳姓友人告訴他的,而陳冠霖去酒店不付錢、帶女人都是別人付錢,這些是他親眼看到的,但也坦承「兩女共事一夫」是自己衍生、誇大的。

由於陳光前無法提供證據,法官認為陳光前所言並無根據,但所述已讓外界認定陳冠霖有家暴性格、和妻子性生活紊亂,加上雙方迄今未和解,因此依誹謗罪判陳光前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