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嘉義市長候選人涂醒哲9日下午14點正式委託律師洪千雅向嘉義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狀,以另一位候選人黃敏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其不當選,依法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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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醒哲競選總部表示,涂醒哲市長訴訟代理人洪千雅律師在訴狀中指陳,黃敏惠於107年11月初競選期間,基於意圖使涂醒哲不當選,分別於嘉義市新民路682號停車場外及嘉義市林森西路與中山路口架設巨幅競選看板,內容為「這是嘉義人喝的水嗎?涂市長你糊涂,我們堅決反對蘭潭架設太陽能板」等文字言論,傳播不實之事,且在上開看板再以太陽能板架設在水源蒐集井之虛構畫面,誣指告訴人涂醒哲擔任市長任內是污染嘉義市蘭潭民生用水之決策者,且讓一般民眾看到該看板就會誤認涂醒哲在市長任內已在嘉義市民生用水之水源區蘭潭水庫架設太陽能板且有污染水源之情事發生而造成一般選民之誤解及恐慌,企圖誤導選民對候選人之判斷。

「嘉義市蘭潭水庫迄今並未架設任何太陽能板!」涂醒哲競選總部斷然表示,這個事實,涂醒哲市長早在107年7月16日即透過新聞發布系統發布新聞稿,向社會大眾澄清,涂醒哲擔任市長「任內從未同意台電公司在蘭潭架設太陽能面板」,且強調,「只要會污染水源或破壞自然景觀,嘉義市政府絕不同意裝設。」

涂醒哲競選總部指出,涂醒哲的訴訟代理人洪千雅律師在刑事訴訟狀裡面指出,針對自來水公司於水源地設置太陽能板一事,該架設權責屬該公司,與市政府行政決策無關,且「公園淨水廠清水池上所架設之太陽能板為屋頂型,係於封閉清水池上方設置,未與水體有任何接觸,並無污染水體之問題。」嘉義市政府早就在107年10月18日發布新聞稿澄清。

上述訴狀同時指出,太陽能面板架設於水面上是否一定會造成水體之污染等情,「被告在未經任何查證或有任何證據佐證下,即任意指稱太陽能面板一定會造成水源污染,該所指述之事實乃純屬虛構誣指。

涂醒哲競選總部表示,涂醒哲認為黃敏惠刻意設置不實廣告看板,以虛構情節及畫面扭曲事實打擊他的公眾形象,已涉及違反選罷法第104條「以文字、圖畫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意圖使其不當選,不僅有連續犯行,事後還徵求地點欲張掛相同看板,基於澄清事實真相,保護人格權,以及遏止惡劣選風,不得不採取法律行動,對黃敏惠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