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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張姓候選人之女也登記為同區鄉民代表候選人,為求父女均順利當選,竟利用發放文宣機會行賄,檢方投入偵辦,10多名選民聽到檢方在偵訊這個案子,還立即到案自首,交出賄選現金並接受訊問,共計有6500元。
檢方調查,10月間有人檢舉社頭鄉張姓村長候選人涉嫌親自向選民現金買票,檢警調查賄小組深入查證屬實,主任檢察官王銘仁和何蕙君等6名檢察官分別率領檢察事務官和57名警調人員,同步搜索張姓候選人的住處,傳喚10多名涉案選民。
檢警調人員在張姓候選人的住處查扣筆記本和文宣,初步調查,張姓候選人的女兒同時參選鄉民代表,他自己發放父女的選舉文宣時,涉嫌以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金額向熟識的選民買票,但不少選擇拒收或事後將現金退還給他。
多名被傳喚到案的選民認罪,並繳回收到的賄選,共6500元;有趣的是,檢警調大動作搜索、傳喚涉案人員後,有熱心的鄉民主動告知有收到賄款的人趕快自己到地檢署說明,果真有10多名選民陸續出面自首並繳回賄款。
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淑媛說,張姓候選人否認自己曾現金買票的事情,因有多名村民害怕被抓坐牢,乃將賄款繳回,金額合計6500元,檢察官認張姓村長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犯嫌重大,且供出的人證物證未盡相符,有串供串證之虞,乃向彰化地院聲押,禁見,法院訊問後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