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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書記官洪健峰表示,本件外界所稱「五星廟」拆除案件,係因魏姓義務人因滯納拆除費用而未履行繳納,已於民國107年10月16日經由彰化縣政府依建築法第96條之一及行政執行法第29條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在案,合先敘明。
因本件為社會矚目事件,移送機關彰化縣政府不敢輕忽怠慢,遂於移送當日即備齊魏姓義務人的財產資料,俾利彰化分署進行後續之強制執行;是以,彰化分署於分案當日立即針對義務人之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及保單價值準備金等債權實施扣押、查封;復為防止義務人脫產,更於當日由執行人員將查封登記公文親送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之查封登記。
因據第三人等回覆,其存款、有價證券等扣押尚無法全額清償義務人所滯納490萬餘元之拆除費用,為此,彰化分署已於107年11月02日上午10時針對義務人之不動產進行指界、查封(測量);屆時,倘魏姓義務人仍不履行繳納義務,彰化分署將於估價、詢價後進行不動產拍賣,以落實公權力。
又本次測量的標的即為建於民國10年的二水碧雲禪寺,據彰化縣政府文化局研究資料指出,其有90多年歷史,供奉釋迦牟尼佛與觀世音菩薩,不僅是彰化縣二水鄉的重要信仰中心之一,亦為當地民眾尋幽踏青禮佛之處。
為此,彰化縣政府特於107年09月將其核定為歷史建築。鑑此,彰化分署表示,如本件進入拍賣程序,歡迎社會上大眾或熱愛古蹟、虔誠佛教信仰人士可至彰化分署競標應買,一同為文化資產保護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