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高思博31日以社群網站一張監察院公文的圖檔,指監察院發文認定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在牛頭牌案有收受政治獻金的事實,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高思博更要求黃偉哲退選。黃偉哲陣營則回應指高思博是將陳訴人的意見,誤解為監察院的處分,刻意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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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文主旨為,「據訴,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審理100年度上訴字第268號,立法委員黃偉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業已肯認其有收受政治獻金事實,惟該行為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詎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迄今尚未依職權進行犯罪偵查,涉有違失等情乙案,請妥處徑復並復知本院。」

高思博表示,10年前轟動一時的牛頭牌墓園行賄案,當時黃偉哲貪污部分雖被判無罪,但該監察院公文已認定收錢是事實。高思博指出,黃偉哲不應該繼續躲在民進黨院、檢的庇護下,持續以「法院判決有罪之前,都是無罪」企圖混淆視聽。

黃偉哲競選辦公室回應,高思博將該公文內容斷章取義進行抹黑,一日一抹黑的負面選舉,無助於挽救其低迷的選情。更荒謬的是,高思博將陳訴人的意見,誤解為監察院的處分,這是刻意的扭曲?還是高思博連基本公文閱讀的能力都有問題?

據悉,該公文為密件,應是監察院行文法務部,解密日期為112年11月16日,為何該公文能外流出來?高思博具有法學背景,為何沒對公文來源提出質疑?是否查證過該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