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10年繳費大限即將到來,許多人都已收到國民年金的催繳通知,繳交國民年金能帶來多少保障?沒繳會發生什麼事?讓我們一條條慢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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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誰受到國民年金保障?

A.25歲以上,沒有加入其他社會保險的民眾都需要繳納,繳納到65歲起可按月領年金。

Q.補繳期限要怎麼計算?

A.每月保費繳費期限延後推10年來計算,也就是從2008年10月開始徵收的第一期保費,最後補繳期限為2009年的1月31日,此日期向後推10年,也就是第一期保費補繳日將會到2019年的1月31日到期。

Q.10年到期若沒有繳納會發生什麼事?

A.依照國民年金法中的規定,若是超過10年的補繳期限,不能補繳,且保險「年資」將會作廢。目前第一期的保費補繳期限將於明年1月底到期,在此之前都可以計息繳費,若是過期,會影響到之後請領保費的金額,且不能用優惠的A式計算請領(其中包含了3,628元的基本福利金),且未繳清之前無法得到給付。

Q.真的沒錢繳納能怎麼做?

A.如果經濟困難,無力繳費,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分期繳納欠費,或者是分成多張月繳的小額繳款單,分次計息補繳,減輕負擔。

Q.國民年金能帶來多少保障?

A.目前國民年金規劃月投保金額為18,282元,每月年金的部分則是分為A、B兩式來請領,A式針對僅有國民年金保障或是勞保年資不滿15年,僅能請領一次性退休金的民眾。而B式則是給有請領其他社會保險年金,但也有國保年資的民眾請領。

而除了年金之外,國保還有提供身障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喪葬給付、生育給付等項目。



  • 生育給付: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生產即提供2個月的給付。


  • 遺屬請領遺屬年金:如在加保期間或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身故,或是在請領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身故,這兩種情況親屬都可以合格領取。


  • 喪葬給付:如果是在加保期間(65歲前)身故,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另外請領5個月的喪葬給付。


  • 身障年金給付:指被保險人在參加國保期間因傷病事故,經治療終止,被醫院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而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時,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