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二代」、「富二代」在台灣的政壇已經不足為奇,現在還有更新的「案二代」浮出檯面;最為人知曉的就是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其所涉及的炒股案,為了怕官司被解職,不惜用假離婚,讓傅太太徐榛蔚能擔任副縣長,在競選連任時,更創下夫妻一起參選的紀錄,傅氏的保位之舉,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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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什麼「案二代」?雲林縣長候選人張麗善,被視為是哥哥張榮味守地盤的守護者,前立委鍾紹和因案被判刑7年半,兒子鍾易仲這次也參選高雄市議員;此外,新竹縣議員林保光、林光榮及新北市議員廖正良、蘇有仁也因涉貪,分別改推兒子兒子林禹佑、女兒林秉君、兒子廖先翔、兒子蘇泓欽接棒參選,這些背著上一代、另一半的「案二代」,是真的有心從政參選,還是為了守護「家業」而被迫上陣?

「案二代」候選人的現象,在國民黨中特別嚴重,其源由是來自特別的初選制度,看似公平的電話民調,但其中保留了許多「例外」,讓這些俱有家族實力,但不具知名度的案二代,能成為正式的候選人參與選舉;在失去黨產吸引力後,支撐國民黨的勢力,變成是這些地方的「名家大族」,為了維持「黨」,只能選擇在制度上妥協,給貪腐一個機會,卻也讓整個黨陷在貪腐的泥沼裡。

當然,我們無法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也不能因家中有人涉案,就禁絕參選的機會,其實「案二代」中不乏有學經歷亮眼的候選人,最後還是只能靠選民用選票來把關,在投下手中神聖的那張選票前,張大眼睛的仔細看,誰是亮眼的新人、誰是參選守護家業的「案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