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日核定由促轉會專委兼發言人楊翠代理主委,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適法性爭議,並在今(18)日具狀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停止執行楊翠的人事命令。國民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表示,賴清德逕自核定由楊翠出任促進會代理主委,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應屬無效,黨團向行政法院提出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藉由法律程序阻止行政院擴權、濫權的行為。
曾銘宗指出,促轉條例第8條第1項清楚規定,促轉會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同條例第8條第6也規定,委員因故出缺者依第一項程序補齊。綜觀條例中並未規定若主委及副主委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應由何人代理或推舉的相關程序。
曾銘宗也指出,與其他現行獨立機關均有於相關組織法中明文規定,明顯有極大差異。因此行政院以「依其他獨立機關作業方式」,核派楊翠出任代理主委的說詞,顯然違背依法行政的準則,有行政濫權的重大瑕疵。
國民黨團強調,促轉條例經多次黨團協商三讀通過,各政黨代表、朝野立委及行政機關,均曾就本條例充分交換意見,一定想像得到主委、副主委雙缺時應如何處理的情形,此一遺漏未規定的「立法空缺」,顯為立法機關刻意為之的結果,目的為非根本性的排除所謂「暫代」或「職務代理」的可能,令促轉會之主委、副主委的任命均應經過立法院同意後始生效力,以確保獨立運作,不受執政黨或特定人士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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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銘宗也指出,與其他現行獨立機關均有於相關組織法中明文規定,明顯有極大差異。因此行政院以「依其他獨立機關作業方式」,核派楊翠出任代理主委的說詞,顯然違背依法行政的準則,有行政濫權的重大瑕疵。
國民黨團強調,促轉條例經多次黨團協商三讀通過,各政黨代表、朝野立委及行政機關,均曾就本條例充分交換意見,一定想像得到主委、副主委雙缺時應如何處理的情形,此一遺漏未規定的「立法空缺」,顯為立法機關刻意為之的結果,目的為非根本性的排除所謂「暫代」或「職務代理」的可能,令促轉會之主委、副主委的任命均應經過立法院同意後始生效力,以確保獨立運作,不受執政黨或特定人士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