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於2018年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根據衛福部統計發現,「老人家暴」案件正逐年攀升中,不論是已成為高齡者的長輩或終究會老的「少年仔」,老人家暴都是你可能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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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NOWnews今日新聞》進行專題探討時發現,都會地區外,政府對於「家暴」防治的推廣力道和資源佈建均嫌不足,且相關民間團體不似婦女團體、兒少團體多元,政府社工人力也明顯缺乏,到底衛福部是否已做好迎接高齡化社會來臨的挑戰?

台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成人保護組組長王儀玲表示,藉由每一年的里鄰長研習不斷推廣家暴概念,都會區老人求救和鄰里互助意願較高,加上派出所密集,老人受虐的黑數比例較低,但相較來說,中南部縣市,由於一級預防和資源不完善,黑數比例相對偏高。

對此,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衛福部從一百年開始推動社區初級預防方案,結合地方政府,透過社區發展協會提高兒少及老人對家暴的敏感度,除此之外,由於保護司發現失智老人是受暴的高風險群,因此近幾年積極跟老人福利聯盟合作,透過老人照顧服務人員找出潛在被害人。

高齡化社會帶來的問題早就成為台灣民眾高度關心的議題,但是《NOWnews今日新聞》實際探訪後卻發現,老人保護與照顧的民間團體並沒有婦女團體或是兒少團體多,王儀玲坦承,目前政府單位社工人力不足,無法針對高風險的受虐老人做後續追蹤跟探訪,民間和政府資源缺乏,也是老人受虐情形嚴重的原因之一。

郭彩榕表示,以往家暴案件裡,五成以上都是親密關係,因此過去比較關注在親密關係防治,投入的婦女團體也比較多,但是隨著保護案件增加,保護司開始意識到家暴不是只有親密伴侶,老人議題也值得關注,因此在強化社區安全網計畫中,提供相關補助機制,挹注從事老人服務工作的民間團體發展,協助公部門老人保護工作。

同時她也提到,老人保護案件大多與照顧議題有關,跟親密關係發生的肢體暴力原因不太一樣,若是能讓原本就在接觸老人,對長輩特質熟悉的照顧團體延伸到家暴,有助於解決社工人力不足問題,同時預防老人受虐事件不斷發生。

 ▲郭彩榕表示老人保護案件大多跟照顧議題有關,因此保護司提供補助,挹注從事老人服務工作的民間團體發展,協助公部門老人保護工作。(圖/擷取自pixabay)

▲郭彩榕表示老人保護案件大多跟照顧議題有關,因此保護司提供補助,挹注從事老人服務工作的民間團體發展,協助公部門老人保護工作。(圖/擷取自pixabay)

針對高風險家庭,兒少業務社工可以強制介入,替其安排照顧,若是長輩以同樣的方式進行,是否能減低受家暴的憾事再度發生?

「老人是一個成年人,除非他沒有自主能力,或是危害到生命,否則還是得尊重老人自主性。」郭彩榕表示,公權力必須在被害人自主意願之間拿捏,即便子女不孝,專業人員評估不適合一同居住,但是只要老人願意跟孩子住在一起,社工人員還是得尊重他們的意見。

她強調,公權力可以保護老人有形的生命財產,可是無形的心理需求也要滿足,因此老人家暴案件特別需要花比較多時間建立工作關係,以便提供最適當的幫助。

「有一個個案是媽媽才六十幾歲,但是要包尿布,照顧者是打零工的兒子,每天上班前幫媽媽換好尿布後才出門,夏天天氣熱,家裡沒冷氣,媽媽拉屎拉尿都在尿布裡面,屁股很快就潰爛」。

王儀玲指出,這起個案中,社工跟小孩談要帶走媽媽,他非常抗拒,「本來要強行帶走,後來還是先溝通,請他讓我們先協助照顧媽媽,接走後媽媽的傷口漸漸好起來。」王儀玲分享,由此可見,公權力強行介入並非最好的解決辦法。

而外界大多不知,雖然外籍看護和機構的老人虐待事件層出不窮,不過家暴法範圍定義在「血緣」而非「地緣」,因此被排除在家暴範圍內,法令似乎顯得過於狹隘。

郭彩榕解釋,家暴法是基於家庭人員之間的情感連結,使他們發生傷害彼此的暴力行為,這其中有關係牽絆、利益糾葛,不能採取和陌生人相同的方式,必須給予被害人更多的情緒支持,讓他有能力為自己將來生活方向做決策;而外籍看護和機構定位屬於勞僱契約關係,只要解除契約,受暴事件自然會停止,後續問題也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