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9歲的吳姓年輕人凌晨騎機車闖紅燈,被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巡邏員警看見,年輕人發現員警鳴笛緊追而來,加速逃逸連闖多次紅燈,最後闖進一處社區無路可逃才束手被逮;警員針對年輕人一路違規次數,一口氣開出11張紅單。
日前凌晨4時25分許,吳姓年輕人騎乘重機車行經南屯區惠中路與大墩11街口闖紅燈,員警見狀鳴笛攔查,他深怕被開單,立馬加速逃逸。吳男從惠中路沿路至市政南二路等多處路口闖紅燈,絲毫無減速的意思,企圖以高速甩開員警,然卻因對路況不熟,驚慌失措自行衝入某社區內,發現無路可逃,才舉手向員警認錯。員警本以為他有酒駕行為或攜帶違禁品,經盤查確認後,只是單純交通違規,針對他一路上的違規行為,共開出11張罰單,項目包含闖紅燈與不服稽查取締等。
大墩派出所長林俊昌呼籲,自9月1日起,依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拒檢逃逸」罰鍰由原來3,000至6,000元提高為10,000至30,000元並將吊扣駕照6個月;增訂5年內違反本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新臺幣30,000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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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墩派出所長林俊昌呼籲,自9月1日起,依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拒檢逃逸」罰鍰由原來3,000至6,000元提高為10,000至30,000元並將吊扣駕照6個月;增訂5年內違反本項規定2次以上者,處新臺幣30,000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