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醫院林姓體循師持刀刺傷同事案,台南地檢署昨日偵結,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今(5)日說明建請台南地方法院繼續羈押之理由。而林光宇是否能交保,今日將可揭曉。
南檢發言人柯怡伶表示,成大醫院心臟血管外科體外循環師林光宇於107年9月28日到派出所自首,表示在成大醫院開刀房對同事行兇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光宇涉犯殺人未遂、醫療法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及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犯罪之虞,而有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10月4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柯怡伶指出,林光宇所為係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及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等罪嫌。
建請法院審理中羈押被告,林光宇係犯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之虞,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與本署聲請羈押時客觀情狀並無不同,陳彩鳳藝於偵查中提出告訴,認本件不宜以具保方式代替羈押,仍有羈押之必要,故建請法院於審理中羈押林光宇。
此案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惟案發至今,針對職場霸凌之指控、台灣護師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提出之相關錄音事證、各界提出之質疑、林嫌親友與學弟妹紛紛在網路發聲力挺,甚至空手道教練謝國城出面指控成醫下封口令等,成醫始終不願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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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怡伶指出,林光宇所為係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及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等罪嫌。
建請法院審理中羈押被告,林光宇係犯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之虞,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與本署聲請羈押時客觀情狀並無不同,陳彩鳳藝於偵查中提出告訴,認本件不宜以具保方式代替羈押,仍有羈押之必要,故建請法院於審理中羈押林光宇。
此案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惟案發至今,針對職場霸凌之指控、台灣護師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提出之相關錄音事證、各界提出之質疑、林嫌親友與學弟妹紛紛在網路發聲力挺,甚至空手道教練謝國城出面指控成醫下封口令等,成醫始終不願公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