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藍營議員質疑日菸國際竄改標示,台南市政府卻包庇,不罰五十萬卻輕罰三萬,且日菸國際每年獲利110億元,我國關稅反而少收30億元,台灣人賠掉健康、賠掉關稅。南市府強調,絕無包庇,請勿不實指控,市府接獲菸盒日期竄改之檢舉,即進行稽查並裁罰,由於菸草有效期限目前法規尚無明文規定,市府將建請中央修法;退稅則是馬政府時代審查核准通過的全球招商成果。
南市府表示,日菸國際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退稅及竄改菸盒日期之爭議,台南市政府在接獲菸盒日期竄改之檢舉後即進行稽查並裁罰。南市府呼籲國人,為了自己的健康,拒絕菸品誘惑;至於退稅乙事,請提出意見的人要知道其中的來龍去脈,這是馬政府時代審查核准通過的全球招商成果。針對議員質疑菸盒標示有效日期逾期,為何能在市面上販售?南市府指出,由於菸草有效期限目前法規尚無明文規定,市府將建請中央修法,明訂管理方式,以臻周全。
一、菸酒稅及關稅為中央權責
財稅局表示,菸酒產製是採許可制,菸酒稅、關稅及內外銷核定是中央權責,日菸公司是合法並經中央核准設廠,財稅局僅就菸品管理或檢舉查緝違法案件依法或報請財政部函示後予以裁處。
二、菸盒日期竄改市府已完成調查並開罰
此外,就竄改菸盒日期,南市府於5月接獲檢舉後,即依行政程序完成相關調查,屬菸品生產過程中原料使用的問題,沒有菸品需下架回收情事,也依財政部核示,按菸酒管理法及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一次違規,裁罰日菸公司3萬元,並在9月26日函覆檢舉人及董氏基金會。此外,該公司房屋稅及地價稅均依法課徵。
三、廠內環境符合法規
衛生局近期更依菸害防制法入廠稽查兩次,該廠入口處張貼有禁菸標示,且禁菸環境未發現提供吸菸相關器具,符合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而基於維護國民健康立場,呼籲國人拒絕菸品誘惑, 吸菸者可多多運用二代戒菸服務、免費戒菸專線等資源,為自己及家人一起做好健康促進。
四、該公司成立為馬政府時期核准
經發局指出,日菸國際(前身為傑恭公司)係馬政府時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於102年9月9日核准荷蘭商JT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投資設立之菸草製造投資案;103年4月11日由財政部核准菸草製造業設立許可。經濟部工業局於103年5月23日召開「經濟部工業局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第476次審查會」,准予該公司承租設廠土地。南市府則於105年4月18日依工廠管理輔導法核准其工廠登記,產業類別為菸草製造業,主要產品為菸草製品(香菸、菸絲)。
五、市府配合中央政策依法核准工廠登記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日菸公司屬於中央政府全球招商之專案,其投資程序必須先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承租土地、並且依照菸酒管理法第10條規定向財政部申請設立許可、地方政府申請建照、使用執照及工廠登記,但最後仍應取得財政部之製造及營業許可執照後,始得產製及營業。市府完全配合中央政策,並依照建築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菸酒管理法等中央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審查,於105年核准工廠登記,同時附告製程及量產仍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取得財政部許可執照後,始得營運製造。
南市府再次重申,日菸公司於台南設廠無論是招商、審查及執照核准皆為馬政府任內完成的全球招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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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菸酒稅及關稅為中央權責
財稅局表示,菸酒產製是採許可制,菸酒稅、關稅及內外銷核定是中央權責,日菸公司是合法並經中央核准設廠,財稅局僅就菸品管理或檢舉查緝違法案件依法或報請財政部函示後予以裁處。
二、菸盒日期竄改市府已完成調查並開罰
此外,就竄改菸盒日期,南市府於5月接獲檢舉後,即依行政程序完成相關調查,屬菸品生產過程中原料使用的問題,沒有菸品需下架回收情事,也依財政部核示,按菸酒管理法及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一次違規,裁罰日菸公司3萬元,並在9月26日函覆檢舉人及董氏基金會。此外,該公司房屋稅及地價稅均依法課徵。
三、廠內環境符合法規
衛生局近期更依菸害防制法入廠稽查兩次,該廠入口處張貼有禁菸標示,且禁菸環境未發現提供吸菸相關器具,符合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而基於維護國民健康立場,呼籲國人拒絕菸品誘惑, 吸菸者可多多運用二代戒菸服務、免費戒菸專線等資源,為自己及家人一起做好健康促進。
四、該公司成立為馬政府時期核准
經發局指出,日菸國際(前身為傑恭公司)係馬政府時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於102年9月9日核准荷蘭商JT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投資設立之菸草製造投資案;103年4月11日由財政部核准菸草製造業設立許可。經濟部工業局於103年5月23日召開「經濟部工業局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第476次審查會」,准予該公司承租設廠土地。南市府則於105年4月18日依工廠管理輔導法核准其工廠登記,產業類別為菸草製造業,主要產品為菸草製品(香菸、菸絲)。
五、市府配合中央政策依法核准工廠登記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日菸公司屬於中央政府全球招商之專案,其投資程序必須先經過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再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承租土地、並且依照菸酒管理法第10條規定向財政部申請設立許可、地方政府申請建照、使用執照及工廠登記,但最後仍應取得財政部之製造及營業許可執照後,始得產製及營業。市府完全配合中央政策,並依照建築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菸酒管理法等中央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審查,於105年核准工廠登記,同時附告製程及量產仍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取得財政部許可執照後,始得營運製造。
南市府再次重申,日菸公司於台南設廠無論是招商、審查及執照核准皆為馬政府任內完成的全球招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