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陳玉鳳29日晚間,在臉書又放一段直播影片,內容陳述持刀傷人的成醫林姓體循師在醫院遭職場霸凌的經過。而林姓體循師的臉書反倒湧入大量網友的支持、鼓勵,也有不少網友撻伐職場霸凌,更有網友要成醫出來說清楚。
短短幾小時,大批網友在林姓體循師臉書上留言,「看了新聞感到很傷悲,雖然我不認識你,但希望你加油,是這社會對不起你,愛你的人永遠都在等你,請你加油!」、「雖然不認識你,但也為你所受的苦而不捨,願你平安,加油!」、「臨床走快20年,待過不少醫院,這環境沒職場霸凌?成大你別鬧了,私line說別人543,還想弄別人不給職代也真夠低級~~被砍只能說醫院是工作的地方,別作威作福,給自己留點後路~」、「林姓已考上北榮,為何主管遲遲不願蓋離職章,等北榮找到人了,主管又酸他說,如果現在離職我可以蓋章,這不是霸凌不然是什麼?」、「雖然不認識你 但是被霸凌的苦我也曾經感受過 那種無形的壓力讓人夜晚也會掉淚 你的良善造就了那些人的氣燄 加油 祝福你往後的人生可以平靜無風波」。
陳玉鳳在影片先聲明,成醫林姓體循師傷人的行為是不對的,也不認同這樣的行為,但是,人被逼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是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陳玉鳳請成醫別再說謊,也呼籲公職護理師別被騙,她說,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第12條之1-提出辭職之申請,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陳玉鳳指出,林男於106年底即錄取北榮,107年2月,北榮希望林男能到職,林男與其單位主任討論此事,單位主任卻告訴林男,要他評鑑後再離職,當時北榮相當缺體外循環技術師,無法等林男,林男向單位主人表明要辭職,前往北榮就職,單位主任拒簽,導致林男無法到北榮就職。而林男向醫院人事單位反映此事,醫院人事單位卻支持該單位主任的做法。
陳玉鳳另指,2-4月,林男與另一位體外循環技術師因代班問題發生糾紛,此事有向開元派出所備案,循法律途徑解決,後來已和解,和解後,林男在工作上仍遭到刁難,甚至單位主任居然要求林去找別的工作,要林離開成大醫院;陳玉鳳強調,這些事情都有證據。
陳玉鳳說,成醫都說沒有這些事。據悉,成醫單位內主管都不知情。但試問,單位內主任與其他資深護理師一起聯手整林男,這些人怎會將自己的惡行往上報;就算成醫現在已知道相關詳情,成醫也不會替林男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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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鳳在影片先聲明,成醫林姓體循師傷人的行為是不對的,也不認同這樣的行為,但是,人被逼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是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陳玉鳳請成醫別再說謊,也呼籲公職護理師別被騙,她說,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第12條之1-提出辭職之申請,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陳玉鳳指出,林男於106年底即錄取北榮,107年2月,北榮希望林男能到職,林男與其單位主任討論此事,單位主任卻告訴林男,要他評鑑後再離職,當時北榮相當缺體外循環技術師,無法等林男,林男向單位主人表明要辭職,前往北榮就職,單位主任拒簽,導致林男無法到北榮就職。而林男向醫院人事單位反映此事,醫院人事單位卻支持該單位主任的做法。
陳玉鳳另指,2-4月,林男與另一位體外循環技術師因代班問題發生糾紛,此事有向開元派出所備案,循法律途徑解決,後來已和解,和解後,林男在工作上仍遭到刁難,甚至單位主任居然要求林去找別的工作,要林離開成大醫院;陳玉鳳強調,這些事情都有證據。
陳玉鳳說,成醫都說沒有這些事。據悉,成醫單位內主管都不知情。但試問,單位內主任與其他資深護理師一起聯手整林男,這些人怎會將自己的惡行往上報;就算成醫現在已知道相關詳情,成醫也不會替林男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