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秦姓女子與吳姓女子同居,秦女因不滿吳女積欠 8 萬元債務遲遲未還,加上洗澡時間太長,浴室積水溢出流到房間,竟夥同巴姓友人持鐵棍、安全帽、吹風機等物毆打她,導致吳女傷勢嚴重,送醫後不治。秦女與巴男被桃園地方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刑 13 年及 8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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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 24 歲秦女與 22 歲吳女交往一年多,因個性不合而分手,同居期間時常發生口角,去年 12 月初分手後仍同居一處。秦女認為交往期間吃住皆是自己所提供,於是向吳女索討 8 萬元的房租以及生活費,雙方因此起了爭執, 2017 年 12 月 19 日, 2 人再度為了金錢糾紛起衝突,而後加上認為吳女洗澡時間太長,水還溢出浴室,竟持安全帽、鐵棍、木棍、衣架、吹風機等物品痛毆吳女,前後一共毆打吳女 3 次。

除此之外,衝突發生時友人巴姓男子剛好到訪,但他並未阻止秦女的惡行,反倒因為與吳女發生爭執,而持木棍加入毆打她的行列,而後 2 人更相約出門買早餐,返家後發現吳女呈「大字型」癱軟在地,且呼吸微弱, 2 人嚇的趕緊將她送醫急救,但因傷勢過重回天乏術。

醫護人員發現吳女身上有多處瘀傷,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狀,引起代謝性及心臟休克死亡,驚覺不對勁,認為吳女可能遭到虐打,於是依規定向警方通報,才揭露整起事件。

秦女出庭時喊冤,表示只是想給吳女「一點教訓」,要她好看,並不是真的要讓她死。秦女的辯護律師則稱,秦女領有輕度智能障礙證明,缺乏對情緒的控管能力,才會以暴力行為來表達憤怒,是因「生理缺陷」及「缺乏後天教育訓練」才導致悲劇發生。

但法官認為,秦女以及巴男僅因細故便持棍棒、安全帽、吹風機等物,毆打吳女頭部、全身,且客觀上他們應能預見多次毆打可能導致被害人身亡,但仍基於傷害之故意下手痛毆,事發後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 2 人 13 年及 8 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