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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仟雯表示,陳明文先生去(106)年強摟張花冠縣長,並出言恐嚇,經過恐懼與深思,張花冠一星期後前往報案提告「性騷擾」;簡單案件,檢方居然偵查將近一年(343天)才以「不起訴」終結!檢方將陳明文於公眾場合「強摟」張花冠(有照片為證),居然能罔顧事實,硬將「摟肩」說成是「搭肩」,「恐嚇」行為,輕描淡寫成「抱怨」;且陳明文在檢方偵查未終結結前,竟然早在今(107)年1月24日於鄭弘儀的節目上就宣稱:「這件事已經不起訴」。
林仟雯指出,既然1月份就已經確定將定調為不起訴,為何拖到8月底才偵查終結?整個案件存在3大巧合,1.摟肩變搭肩,恐嚇變抱怨結案與陳明文用詞同;2.陳明文在107.1.24即于電視節目神預測不起訴,結案亦不起訴;3.起訴書沒有依照往例放在媒體室,不合常情,也因此沒有媒體會看到起訴書寫七星燈那段恐嚇語。
張花冠說明事發當天的狀況,陳明文當晚「強摟」我的肩膀,一同走向主祭臺時,對我說道:「恁爸擺好的七星燈,如果把我踢倒,我就給妳死得很難看!」等語;檢方竟可以將「摟肩」扭曲為「搭肩」,「恐嚇」變成「抱怨」!這樣的司法讓我們開始懷疑。
張花冠無奈的說,「頒獎手、鹹豬手、黑手」難道都是同一隻手嗎?陳明文曾支持兩性平權、痛惡性別歧視,難道政治人物講的都是表面的,或許大家覺得是個笑話,但歷史還真充滿了各種荒謬的笑話。
前司法院長林洋港先生曾說,「司法的公信力就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哲人雖已遠,典型在夙昔,張花冠對嘉義地檢署「性騷擾」案的不起訴處分,仍存對「皇后貞操」的信賴,所以於收到處分書後,透過律師提出「再議」,盼司法能夠還給她公道。如果貴為一縣之長都會遭受司法不公的對待,那麼一般的平凡百姓,面對司法還真有不知所以的恐懼!爾俸爾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