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孫姓男子酒駕遇警盤檢時花招百出,先減速靠邊,卻突然加速離去,被警察追上攔下後,竟拿出一瓶威士忌準備喝下企圖干擾酒測程序,被阻止後打電話聯絡律師求救,無效後,又電請老婆前來替他錄影存証,接著朋友前來協調關說,但警方執法嚴正,將抗拒配合的孫男帶返所強制抽血,對他酒測測得0.35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孫男被警方酒測時,竟拿出一瓶威士忌要再喝,企圖干擾酒測程序,警員趕快將酒奪下 (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 2018.09.03)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黃逸明、侯懿真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晚間11時許於南屯區近永春東一路的巷內發現一部自小客車違規停車,上前盤查,駕駛人孫男(56歲)藉故往前靠邊停車,卻突然加速駛離,員警見狀趕忙尾隨於後,終在惠文南街與五權西路口將他攔下。孫男下車時渾身酒氣、站立不穩,員警要求他配合酒測,他卻一直說自己沒有違規,為何剝奪他的自由等語,甚至向坐在副駕駛座的女性友人拿ㄧ瓶洋酒,打開瓶蓋作勢要飲酒,意圖干擾酒測程序,所幸員警適時阻止,並告知他「如果你繼續脅迫干擾,恐將涉及妨害公務」,他這才放棄念頭,先讓女性友人搭車離去。
孫男試圖逃脫困境,連忙打電話諮詢律師,一陣沉默後似乎認知自己違規,卻又一直重複說員警憑什麼說我酒駕等語,見打給律師沒有效果,立馬聯繫妻子與友人到場。妻子到場露出無奈的表情,孫男則要求妻子現場幫他錄影,其友人雖試圖協調,員警仍不為所動。孫男只好採消極不配合策略,但員警也不是省油的燈,依拒測程序依法告發後,因他站立不穩、眼神無法對焦、對於員警告知權益時無法專心注意等事實客觀判斷明顯無法安全駕駛,便將他帶返所,依法強制抽血,其檢驗結果換算成呼氣酒測值達0.35MG/L,全案依觸犯公共危險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黎明派出所所長劉文榮表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才是安全之道,警察對於酒駕行為一定嚴正執法,民眾千萬勿有心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 NOWnews 今日新聞 】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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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黃逸明、侯懿真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晚間11時許於南屯區近永春東一路的巷內發現一部自小客車違規停車,上前盤查,駕駛人孫男(56歲)藉故往前靠邊停車,卻突然加速駛離,員警見狀趕忙尾隨於後,終在惠文南街與五權西路口將他攔下。孫男下車時渾身酒氣、站立不穩,員警要求他配合酒測,他卻一直說自己沒有違規,為何剝奪他的自由等語,甚至向坐在副駕駛座的女性友人拿ㄧ瓶洋酒,打開瓶蓋作勢要飲酒,意圖干擾酒測程序,所幸員警適時阻止,並告知他「如果你繼續脅迫干擾,恐將涉及妨害公務」,他這才放棄念頭,先讓女性友人搭車離去。
孫男試圖逃脫困境,連忙打電話諮詢律師,一陣沉默後似乎認知自己違規,卻又一直重複說員警憑什麼說我酒駕等語,見打給律師沒有效果,立馬聯繫妻子與友人到場。妻子到場露出無奈的表情,孫男則要求妻子現場幫他錄影,其友人雖試圖協調,員警仍不為所動。孫男只好採消極不配合策略,但員警也不是省油的燈,依拒測程序依法告發後,因他站立不穩、眼神無法對焦、對於員警告知權益時無法專心注意等事實客觀判斷明顯無法安全駕駛,便將他帶返所,依法強制抽血,其檢驗結果換算成呼氣酒測值達0.35MG/L,全案依觸犯公共危險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黎明派出所所長劉文榮表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才是安全之道,警察對於酒駕行為一定嚴正執法,民眾千萬勿有心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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