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積電任職10年的周姓工程師,在升上技術副理後想夾帶光環跳槽,與上海華力微公司面試部長級職缺。周某在面試完隔天,就陸續列印16奈米、10奈米製程機密文件,但在提出離職要求時,被台積電清查出列印紀錄,最後通知檢方,檢方也將周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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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周姓工程師,負責過台積電20奈米、10奈米、5奈米相關製程,2016年剛升上技術副理,並負責5奈米金屬薄膜填洞製程。之後周某與上海華力微公司面試,對方並提出部長職缺,周某為爭取這項職務,面試隔天起開始在台積電公司裡竊取資料。

他將16奈米前段、中段製程流程步驟的8張機密,並10奈米製程內容列印下來,等對方開出薪資待遇後,又再印下20奈米檔案。2017年,周向台積電提出離職,台積電在清查他的列印紀錄時發現異常,先派員取回文件,再通知檢方,最後檢方以背信罪、商業秘密法罪將周某起訴。

台積電發言窗口指出,公司對異常的員工行為都會有警覺,該名員工在離職前有異常行為,台積電於是進行深入檢查,並發現不法。

據了解,台積電技術副理的年薪約為400萬元,大陸同業部長級年薪則為600萬元起跳。此外,由於台積電禁止員工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辦公室,公司甚至設有金屬探測器,因此周某才會利用列印文件方式,將機密帶出場,但卻因此留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