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31)日執行死囚槍決,對象是在民國103年在幼兒園外持刀殺死前妻,並擄走一名幼女燒炭奪命的李宏基,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行政院尊重法務部的判斷跟決定。這也是蔡政府兩年來,第一起判死定讞、執行死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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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基在民國103年4月,在2名幼女就讀的幼兒園前持刀殺死前妻,並擄走一名幼女在車上燒炭自殺,兩人送醫急救後,李救回一命,幼女則在治療兩個月後仍不治身亡。當時一審高雄地院認為李有教化可能,殺妻部分判15年徒刑,殺女部分應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但二審時,李宏基嗆與陳家的恩怨「不死不休」、「出獄必復仇」等話,被法官認為毫無悔意,殺妻跟殺女的判刑分別加重為無期徒刑與死刑。最後最高院於民國105年12月28日判處李宏基死刑定讞,這也是總統蔡英文上任後,第一起判死定讞的案件,隨著槍決執行,這也是蔡政府首度執行死刑的案件。

Kolas受訪表示,法務部有針對這件事情向行政院祕書長卓榮泰告知,卓榮泰後來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卓榮泰被告知的時間約在3點半,幾乎與法務部執行死亡的時間同時。

Kolas轉述,賴清德得知消息時表示,行政院尊重法務部的判斷跟決定,在台灣的法治制度下,法務部衡量各式各樣條件後,所做的最後判斷,行政院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