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李㼈岳父熊寄辰去年遭控在女兒開設的幼兒園內,趁學童午休、老師外出開會時對一名4歲女童指侵得逞,高雄地院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8年徒刑,熊男不服上訴二審,高分院今(30)日改判7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熊男平時在幼兒園內協助餐廚,孰料竟趁中午學童睡覺、老師在外開會時潛入教室用手指性侵女童,導致被害人處女膜破裂,女童返家告訴外婆,外婆轉告女童母親後事件才曝光。據被害女童證詞,熊男當時用食指挖她尿尿的屁股,她感覺疼痛,但老師交代睡覺時不能說話,加上當時只有她醒來,才沒有告訴任何人。
熊男面對指控矢口否認,辯稱是要幫女童拉被子,並叮嚀她該睡覺了,絕無用手指性侵,一審法官依女童精神鑑定報告,認定她心智發展正常、說謊可能性低,且指訴內容與驗傷結果相符,因此不採信熊男說詞,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徒刑。
▲李㼈岳父捲進性侵案。(圖/記者林柏年攝,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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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男面對指控矢口否認,辯稱是要幫女童拉被子,並叮嚀她該睡覺了,絕無用手指性侵,一審法官依女童精神鑑定報告,認定她心智發展正常、說謊可能性低,且指訴內容與驗傷結果相符,因此不採信熊男說詞,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徒刑。
▲李㼈岳父捲進性侵案。(圖/記者林柏年攝,2018.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