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您辦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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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用地的地價稅稅率為千分之10以上,但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僅有千分之2,兩者相差至少4倍以上,近期稅捐機關提醒,今年申請截止日恰逢中秋節,因此有需要的民眾需在9月25日前提出申請。另外,針對新繼承房地與網路經營活動的新創型態,也都可以提出申請,才能「省很大」。

近年隨人口老化的趨勢持續演變,每年的建物登記移轉中,繼承的移轉登記每年都在持續攀升中,但若是新繼承的房地沒有重新申請優惠稅率,可能就會荷包失血,適用稅率較高的一般稅率。

稅捐機關特別公開提醒,土地因繼承、買賣或贈與等原因移轉後,即使雙方關係為直系親屬,戶籍及房屋使用情形均無改變,但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之主體,也發生改變,若要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前40日前重新提出申請。

此外,為鼓勵行動裝置的創業型態,近期財政部發布解釋令,只要符合「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未僱用員工」、「未供辦公或存放設備及物品」等3要件,而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住家房屋作為稅籍登記場所,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按自用住家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由於一般用地的地價稅稅率為千分之10以上,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僅千分之2,兩者相差4倍以上,因此符合條件的民眾要特別留意最後的申請時間。

至於符合地價稅節稅條件,包含:一、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二、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三、地上建物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四、都市土地三公畝、非都市土地七公畝之面積限制;五、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