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 50 多歲的江姓男子去( 2017 )年 12 月 11 日醉後開著一台黑色賓士車,行經台中市東區路段時,撞倒前方正在馬路施工的陳姓包商和吳姓工人,一旁工人見狀連忙大喊「車子不要動,下面有人!」沒想到車主下車查看後,又回到車上發動車子,直接輾過陳男後加速逃逸。檢方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過失傷人罪起訴,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他的行為根本觸犯殺人罪,因此判 13 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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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出事發當時的監視器可見,江男開入中市東區進德路、富榮街口時,能明顯看見有三名工人正在施工,但駕駛沒有減速直接撞上陳、吳兩名工人,一旁的趙姓工頭看見趕緊拍車窗,大喊三次「有人在下面!」「不能動,你的車不能動!」但江男下車查看後,竟上車加速逃逸,輾過陳姓包商。檢方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過失傷人起訴,但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江男的行為根本就觸犯殺人罪,因此判 13 年徒刑,仍可上訴。

▲旁邊趙姓工頭見狀,立刻拍車窗、大喊「人在下面啦!」(圖/翻攝自 TCPB 局長室臉書)

▲江男下車查看後,立即上車加速逃逸輾斃陳男。(圖/翻攝自 TCPB 局長室臉書)

據了解,事發後,警員抵達現場,將被塞進車陣中的江男逮補,經酒測發現,他的酒測值竟高達 1.15mg/l 。江男還辯稱因在酒店喝太多威士忌,對肇事過程已無記憶,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江男明知車下有人還輾過,且犯後沒有悔意,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殺人罪將江男判刑 13 年;另依公共危險罪判刑 6 月、過失傷害罪 6 月,合併執行 10 月,可易科罰金 30 萬元,全案可上訴。

▲警方將江男逮捕後,江男態度囂張嗆「我什麼亂來!」(圖/翻攝自 TCPB 局長室臉書)



▲江男酒駕肇事畫面。(影/ TCPB 局長室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