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衝撞母女後自行離去 林園警調閱監視器追肇逃者到案

▲高雄林園發生一起母女過馬路遭騎士撞飛的事件。(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 2018.08.17)
▲高雄林園發生一起母女過馬路遭騎士撞飛的事件。(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 2018.08.17)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17日清晨近7點,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發生一起母女過馬路遭騎士撞飛後,肇事的女騎士,到母女身旁看他們沒事,直接騎車離開,鐘姓母女經送往小港醫院治療後並無大礙,肇事騎士則未待警方到場處理即自行離去。警方在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並鎖定肇事機車車牌,通知肇逃騎士到案以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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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父親今氣得在臉書貼文,「別以爲你跑得了!」警方中午已經連絡上肇事女騎士(20歲)。警方調查,今天上午6點48分,鍾姓女子(39歲)牽著9歲女兒的手,穿越林園區林園北路,要到對街買早餐,當時有下著雨,鍾姓女子和女兒小跑步過馬路,就快要抵達對街時,一名機車女騎士直行,閃避不及,當場將母女撞飛,機車也人車倒地。

警方中午連絡機車女騎士,她告訴警方,當時被人扶起來,沒有注意到,因趕著上班就沒有留下來。

林園警分局交通分隊提醒,發生車禍,一定要在現場等候警方到場處理,不然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規定。

另外,行人若未行走斑馬線而任意穿越馬路,也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2款「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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