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一名黃姓女子到餐飲店點餐食用後,卻未予結帳即大方離去,經店家攔阻後,仍是執意離開,店家不堪損失而報警處理,員警到場了解情況即調閱商家監視影像,發現女子行徑簡直是把餐飲店當成了自己家一樣盡情點餐享用,而女子亦向警方堅持說有向店家付款並執意離去,且口中一直不停碎念及對警方大聲咆哮,員警乃依法將女子帶返派出所查處,並通知其家屬到場,黃女家屬則告知警方說黃女精神狀況不穩,亦未按時服藥才致出現吃霸王餐之行為,警方於訊問後,仍將黃女依詐欺罪嫌報請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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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興派出所於日前受理轄區內一家餐飲店人員打電話向值班員警報案稱,在興雅路的餐飲店內有客人吃霸王餐,員警受理後,立刻派遣線上巡邏及備勤警員高宗義、許庭維和尹威群及李祐宸趕赴現場處理,並於初步了解後,調閱店家監視影像檢視展開調查,而於影像中檢視,發現為店家所述遭攔阻之女子所為。

警方要求該名女子出示證件接受查驗,過程中女子十分不願配合,並堅持有向店家付款執意離去,且口中一直不停碎念,及不斷對警方大聲咆哮,顯現出情緒激動,警方乃依法將女子帶返派出所查處,並通知其家屬到場。

北興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表示,該81年次黃姓女子並無刑案紀錄,而於事發當日,她身上只帶了現金100元,即獨自前往該餐飲店點餐享用,總計消費了1,187元,於其用餐完畢後未至櫃檯結帳,逕自由店家2樓直接下樓走出大門離去,店家人員發現後將黃女攔阻,此時黃嫌辯稱,她用完餐後,已在餐飲店2樓櫃台結帳區使用虛擬貨幣做結帳完成才下樓離開,惟經詢問店家表示餐飲店2樓並未設有結帳處所,且當場要求黃女出示剛用餐結帳消費明細及發票,黃女均表示店員沒有給他任何消費明細與發票,而黃女亦從隨身攜帶錢包內拿出其他店家之發票,向警方表示此發票即為其剛使用虛擬貨幣結帳之發票。

警方將女子帶返派出所後,研判黃女應是精神有異,於是通知家屬到場了解,黃女母親說其女患有躁鬱方面的問題,平時均有到醫院就診治療並且由醫院開給藥物,但黃女就是不按時服用藥物,導致精神方面出現異常現象,此時經家人安撫及給予藥物服用後,黃女情緒才漸漸穩定,並向警方坦承有至該餐飲店用餐而未付款即逕自離去之實情,警方於訊問後仍將黃嫌依詐欺罪嫌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