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鬆綁法規,鼓勵以金控為主體的金融整併,並准許敵意併購,但只限「民民併」。而根據金管會所提4大條件,符合發動併購的金控有6家、銀行有7家,對此,國內金控總經理也多給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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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控總經理吳一揆表示歡迎,並認為有助產業發展,而且併購本來就是中信金成長策略之一,只要有合適的,國內外都會評估。玉山金控總經理黃男州也說,這是正確的方向、台灣該走的路,但玉山金仍要審慎為之,若有機會也會採合意併購。

根據金管會規畫金控民民併有6大原則,包括投資主體為民營金控或銀行,不含公股銀行;被併購對象為民營金控、銀行、保險或證券業;參股比率首次投資持股逾10%,合意或非合意併購皆可;須採公開收購;3年內完成整併;提供資本計提優惠。

民民併買方則要符合4大條件,包括:第一要資本充實,金控設算取得控制性持股的雙重槓桿比率不得超過125%,或銀行設算取得控制性持股,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淨值的40%;二、經營能力佳,最近3年經會計師查核的合併報表,無累積虧損及最近3個年度股東權益報酬率(ROE)及資產報酬率(ROA)平均數屬同業前2/3水準。

第三,具國際布局發展能力,即金控旗下子公司或銀行,於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設有營業據點,且其中1個營業據點經營業務超過5年,但營業據點不含辦事處。第四、企業社會責任良好,即前一年度的公司治理評鑑屬前35%,並能提出深耕社會責任具體事蹟者。

若依據金管會原本訂定的條件,目前符合條件名單中,金控有6家,包括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台新金與元大金;銀行有7家,包括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玉山銀行、台新銀行、上海銀行與永豐銀行。若進一步放寬只要ROE或ROA其中1項達標,開發金也可符合條件。

對於政府鼓勵民營金融整併,國內金控總經理也都給予肯定,包括被點名可發動併購的中信金總經理吳一揆表示,併購本來就是中信金成長策略的一部分,金金併政策立意良善,在台灣金融市場過於擁擠下,家數變少,理論上獲利可以更好。

他也強調,中信金對新政策表示歡迎,併購腳步也沒停過,只要對中信金整體獲利有加分,國內外都會仔細研判,只要有合適的就會去評估。

同樣被認為有能力去併購別人的玉山金總經理黃男州16日亦表示,併購最主要是要提升整體金融業競爭力,對於政府推動的作法及方式,他也覺得很正確,也是台灣應該走的路。

不過,對於併購,玉山金有自己的想法。黃男州說,從玉山金過去成長歷程來看,最重要還是自我成長,這是最大主軸,未來也不會改變,會持續與同業、異業進行策略盟。至於併購這部分,他強調,若成長過程中有機構併購,玉山金會審慎評估,並會用合意併購的方式,而目前並沒有任何的併購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