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托育一條龍」有成,創造幼兒受托、家長減輕負擔、托育產業發展的三贏局面。市長林佳龍指出,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上路後,讓台中「托育一條龍」正式升級2.0進階版,補助只增不減,不僅有相較中央更優惠的2至3歲幼兒送至托嬰中心及2到6歲幼兒居家托育(保母),持續給予每月2000元至3000元托育補助,也讓全市幼兒受益人數大幅增加至4萬4652人,相關預算更增至2億5,807萬5,000元,也讓各縣市可朝台中經驗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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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今(6)日舉行市政會議,由社會局長呂建德、教育局長彭富源針對「托育一條龍2.0:打造最友善的育兒城市」及「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在2-5歲幼兒之實施」分別進行專案報告。林佳龍指出,台中正推動進階版的「托育一條龍」,感謝行政院參採台中的經驗,從善如流,將地方經驗納入,托育補助將可直接提供家長,再繳交托嬰中心或保母費用,免除一些報帳等文書作業的麻煩跟可能滋生的問題。

林佳龍也針對中央新制受益人數加以分析,他表示,中央準公共化托育讓0到2歲全市1萬6897名幼兒受益,新的政策把餅做大,涵蓋率增加,也放寬標準,加上台中原先「托育一條龍」受益人數2萬7755人,受益人數總共達4萬4652人。

林佳龍強調,不論新舊制,台中的托育預算只增不減,持續編列經費用在興辦公托或增加托育補助,也間接提供給需要提高成本的業者或偏遠的家庭,讓台中「托育一條龍」政策升級2.0進階版,持續往前走,帶領各地方也可朝台中經驗前進。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台中獨有的托育一條龍政策,相較中央新制「準公共化托育」更優惠的(圖/柳榮俊攝 , 2018.8.6)

此外,行政院財政部所得稅法修正後,家長接受托育服務,也可從所得稅加以扣抵,提高學齡前幼兒特別扣除額由2.5萬提高到12萬,市府估算,全市受惠人數將達12萬人,受惠戶數是9萬戶,明年報稅將享有較高的扣除額度。

呂建德表示,所得稅率達20%只佔全台中人口約10%,極為少數,換句話說,90%的人都可以符合綜合所得稅20%以下的托育補助條件。另外,因為台中托嬰(育)補助直接補助家長,不會發生保母或托育機購「補多少、漲多少」的情況,尤其台中成立價格管制委員會,分區依當地物價指數等條件訂定合適收費上限,採平價收費,家長托育費用全台最低廉。

另外,呂建德也指出,台中獨有的托育一條龍政策,相較中央新制「準公共化托育」更優惠的,即是2至3歲幼兒送到托嬰中心,以及2到6歲幼兒居家托育(保母),市府仍持續給予托育補助每月2000元至3000元,這是中央新制沒有的。

▲教育局長彭富源報告中指出,預計111年達到公立國小「校校有幼兒園」(圖/柳榮俊攝 , 2018.8.6)

彭富源也於報告中指出,所謂公共化托育包括公幼、市幼、學校附幼、非營利幼兒園等,針對學校設立公幼,103年前3年間設立32班,市長上任後已設立達63班公幼,未來偏鄉或老舊校舍重建後,將成長至131班,持續倍增;在市府同時輔導私幼轉型準公共化機構下,預計111年達到公立國小「校校有幼兒園」。

對此,林佳龍表示,拓展平價教保服務,根本方法就是需要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目前全市約4家非營利幼兒園,兼顧公私幼優點,除了平價,也具有延托性質,2020年前目標達到25家非營利幼兒園,將盤點少子化可騰出的土地及房舍,利用閒置或新增的教室增設公托,讓台中公私幼比例盡快達到4比6,讓家長有更多選擇。

此外,林佳龍也指示各局處,輔導私幼轉型準公共化托育,並列入稽核名單後,針對合法業者須給予保障,以輔導的心態去稽核,並加強取締非法,避免因此讓非法業者成為漏洞。市府同仁稽核時,針對地下非法的幼托單位利用廉價不公平競爭,應加強取締,讓社會形成良性競爭且高品質的托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