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騰一時的八里雙屍命案,凶手謝依涵已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及兩名股東被認定未盡監督之責,去年判決 3 人須連帶賠償死者家屬 368 萬餘元確定,呂炳宏等人不服聲請再審,最高法院今( 31 )日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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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 月,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到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遭店長謝依涵下藥迷昏後殺害,棄屍在淡水河並盜領兩人存款。刑事部分,謝女一、二審及更一審遭判處死刑,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去( 2017 )年 4 月駁回上訴,維持更二審見解,判謝依涵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民事部分,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炳宏及兩名股東求償,一審判謝女須賠償張母新台幣 368 萬餘元;二審時,法院認為呂炳宏等 3 人未盡監督之責,改判 3 人須與謝女連帶賠償 368 萬餘元,最高法院去年 6 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呂炳宏及 2 名股東不服聲請再審,主張謝女殺人是個人犯罪行為,與咖啡店無關,並提出銷貨單據作為證據,主張媽媽嘴企業才是謝女的僱用人,但高院認為呂男等人與謝女有實質僱傭關係,所提之證據不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予以駁回。經上訴後,今遭最高法院駁回,再審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