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7)日表示,中油公司澎湖湖西供油中心(下稱中油湖西供油中心)相關主管人員,對於該區16號油庫於去年6月份發生7萬多公升的油料外洩情事,涉嫌隱匿未報,且未於第一時間進行處理,枉顧公共安全,並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之虞,監察委員江綺雯、劉德勳甚表重視,並申請自動調查。
監院指出,根據資料顯示,中油湖西供油中心16號油庫於去(106)年6月份油槽整修完畢後,並未依照SOP標準流程進行預先檢測,即直接灌入大量95無鉛汽油,導致油槽內部壓力增加,加快漏油速度,最後疑洩漏高達7萬公升的油量。詎相關主管就上開漏油情事隱匿未報,並未於第一時間採取相關處理措施,且於今年4、5月中油公司台灣區主管發覺異狀著手調查後,至近月才坦承有漏油情事,並準備開挖處理。
監院表示,本案雖經中油公司審認澎湖區主管經驗不足肇致判斷錯誤,並核予油庫主管人員記大過處分。惟相關實情始末、實際外洩油量、影響及污染範圍為何?又相關污染對於地方土壤、地下水、農作物及當地居民之影響及程度如何?江綺雯、劉德動認為有詳究之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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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表示,本案雖經中油公司審認澎湖區主管經驗不足肇致判斷錯誤,並核予油庫主管人員記大過處分。惟相關實情始末、實際外洩油量、影響及污染範圍為何?又相關污染對於地方土壤、地下水、農作物及當地居民之影響及程度如何?江綺雯、劉德動認為有詳究之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