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向來要求所有採 Android 系統的智慧型手機製造廠商,都需內建 Chrome 瀏覽器或是預設 Google 為搜尋引擎,才可被授權使用 Google Play Store。而此舉已受到歐盟監管機構的關注,直指 Google 涉嫌壟斷市場,恐將於下周( 25 日)前面臨巨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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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競爭委員會主席瑪格麗特 ‧ 維斯塔格( Margerethe Vestager )認為, Google 強行要求手機製造廠商採用 Google 搜尋引擎,儼然已成一種壟斷性的行為,如 HTC 或 Samsung 皆受其害。製造商若不遵守,其用戶將面臨無法使用 Google Play Store 的情況,而 Google 透過迫使手機製造商內建其瀏覽器與搜尋引擎,將可藉此蒐集用戶數據,並對用戶提出更優化的廣告方案等。對此,歐盟預計將對 Google 祭出超過 20 億歐元(約台幣 720 億)的重罰,同時要求 Google 對消費者提供自行切換搜尋引擎服務,並且持續對網際網路生態系統做出有利貢獻。

事實上,這非歐盟首次對 Google 進行裁處,經長達十年的調查,歐盟於 2016 年指控 Google 為推廣自家購物商店,在搜尋引擎中造假搜尋結果,以打壓競爭對手,遭開罰 24 億歐元的罰鍰。

而歐盟競爭委員會不只對 Google 祭出裁罰,也針對蘋果逃稅以及臉書違反自家所提出的隱私政策進行懲處。歐盟實則已成當今對於上述之科技巨頭實行監管最為嚴格的一方,甚至超越美國政府。若 Google 確實遭歐盟制裁,將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等攸關反壟斷法之單位再掀政治壓力,或將重啟調查此案。

然歐盟之裁罰也非最終之判決, Google 可對此再提起上訴,在此期間它仍將需要改變其業務內容,若無法遵守,同樣將面臨額外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