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近一個月發生連續三起分屍案,部分民眾認為與政府不執行死刑有關聯。法務部長邱太三今( 27 )日表示:「死刑的執行不能在憤怒下做倉促的決定,對於社會治安好壞應該要看整體面,而不是用個案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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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今天表示,根據警政署的最新統計,近 2 年重大生命侵害凶殺案件數字是降低的,而且犯罪的樣態以及性質不同,主要在社會安全網的機制能否發揮功效,這是要檢視的。

邱太三進一步指出,例如小燈泡、鄭捷凶殺案件,都是無差別隨機殺人,近期的殺人分屍案,都是兇手對特定的人行兇,「若不檢視原因,就不按程序地去執行一個跟最近案件沒有相關的人,道理上好像很奇怪」。

邱太三:「小燈泡案發生時,大家都認為該執行死刑,所以就把前面的鄭捷槍斃了,問題是殺死小燈泡的王景玉一審是判無期徒刑,我們不會覺得這邏輯上有點怪怪的嗎?所以我個人認為憤怒時不要去做倉促、憤怒的決定」。

至於在法務部長任內會不會執行死刑?邱太三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雖然廢除死刑是世界潮流,但法務部並沒有這方面政策上的討論,法務部在 4 月進行配套的修法,對於侵害生命的犯罪可以終身追訴,就是建置社會安全網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