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粗工已三次酒駕,開始嚴以律己下午三點後就不飲酒,但三點前卻可能喝了好幾次;日前再度酒駕因臉色潮紅被警攔查,酒測值達0.41mg/l,陳男腦袋喝暈了,還表示「還沒有超過25啊」,與員警盧了半天後被第四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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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騎機車被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攔下時,表示有飲用1瓶半的啤酒,並坦承因曾犯酒後駕車,駕駛執照也因此被監理站吊銷了,陳男非常自信認為自己飲用一瓶半的啤酒,酒測值不會超過,結果測得酒精濃度0.41mg/l。

當警方告知陳嫌酒精濃度已經超過刑法標準值時,陳嫌摸摸自己的頭,真想不透啊!酒測怎麼會是超過的呢?一臉莫名其妙,想想自己明明喝的不多啊,還跟警方盧「0.41mg/l沒有超過25啊」。

警方研判陳嫌不會只有喝1瓶半啤酒,在此之前一定還有喝過其他酒,才造成這麼高的酒精濃度,陳嫌坦承早上有飲酒,本身是從事粗工,表示「因為天氣熱嘛!但我都是規定自己下午3點以後不能再喝酒的」,警方發現陳嫌看似嚴格的規定,因為只對飲酒最後時間的設限,而在此時間的飲酒次數卻不加設限,有可能一天也喝好幾次,實在是讓警方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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