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小米延後發行 CDR(中國預託證券),先在香港上市,港交所 (0388-HK) 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這是小米自己的選擇,他形容在港上市及同時發行 CDR 是很複雜的事情,對小米而言或是挑戰,估計小米是與大陸監管部門討論後覺得風險大而決定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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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進一步指出,香港是開放市場,小米隨時來港上市也可以,完成後再進行 CDR 亦可以。

對於中證監警告新經濟公司或涉高估值泡沫,李小加說,有關估值是公司與投資者間的協議。在香港市場,港交所不會干涉,亦難以干涉。他表示,公司價值高與低也可順著市場發展而定,只要有序及披露完整便可以。

李小加預料,新上市改革規則生效後,第一波新經濟股來港上市將發生在今年夏季,當 9 月 1 日後基金經理放完假期,將是第二波新經濟股來港上市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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