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聯貸案讓第一金損失慘重,不僅估計損失約在50億元以下,目前轉銷呆帳45億元,更遭金管會裁罰1200萬元,今(22)日股東會上小股東提問也聚焦在求償問題。第一金暨第一銀行董事長董瑞斌表示,現在碰到最大麻煩是地檢署對所有被調查人不起訴,進行民事求償較麻煩,但前第一金暨第一銀行董事長蔡慶年及第一銀行總經理周伯蕉在職績效獎金目前暫提存在銀行中,並沒有發放給他們,待法律關係釐清後,該發就發,該扣就會扣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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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股東會上小股東要求研究慶富案負責的專業經理人及承辦人有沒有責任?需不需要賠償?質疑第一金內部沒有任何規章可進行求償,建議修改規定,未來只要遭裁罰,董事長就下台,所領取的董監酬勞就要拿來賠償。

對此,董瑞斌則表示,慶富案是否進行求償,現在碰到最大麻煩是地檢署對所有被調查人不起訴,要進行民事求償較麻煩,公司也有請教法律顧問,並出具專業意見。由於第一金前董事長蔡慶年及一銀總經理周伯蕉因是官派,沒有董監酬勞,全部回歸財政部及代表的法人公司,只有領固定薪資及績效獎金。

不過,董瑞斌說,有關績效獎金部分,是按當年績效在職月份發放,但因還有求償問題,所以這部分還暫提存在銀行中,沒有發放給前董事長及總經理,等法律關係釐清後,應發就發、該扣就會扣下來。

第一金律師張朝棟也補充說明,慶富聯貸案有8家銀行參貸,造成的損失所有銀行都去檢視研究,金管會及財政部也有要求,不過,這案子到目前為止,地檢署還在調查慶富董事長及其家人,也看得出慶富有使用詐騙手段,銀行限於被詐騙下並沒有疏失,所有承辦人經檢調開庭調查後,事實上也全部簽結,連不起訴處理都沒有,也沒有犯罪嫌疑,承辦人也是被對方詐騙,若進行法律請求,未來司法程序法院認定機會不太有,況且金額這麼大,將來訴訟費對銀行有不必要的後遺症,初步認為承辦同仁沒有被認定有疏失及怠忽職守。

張朝棟說,聯貸承辦同事也是做該做的事,只是被詐騙,因此,現在回頭要求他們負責「情何以堪」,在暫時沒有新事實、證據下,目前沒有任何請求,只有績效獎金是暫時沒發放,接下來就看看後續有沒有狀況。

至於小股東認為對政府政策不應全盤接受,要求第一金檢討。董瑞斌也強調,「可以跟你保證,至少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像是離岸風電融資,對銀行是很大的商機,但第一金現在不敢進去,「我來第一金6、7個月,也沒有任何政府長官要求參加」,要有信心及了解清楚才敢進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