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 (2330-TW) 創辦人張忠謀今 (20) 日赴三三會就「企業經營的心得」進行專題演講,分享對於 CEO 職位的看法,張忠謀表示,台積電將 CEO 稱為總裁,過去由他擔任,但他退休後,需要兩個接班人,因此建立 CO-CEO(共同執行長) 制度,這也是台積電的創新之一,另他認為,接班人要符合誠信正直、承諾、重視創新、客戶信任等四條件。   談到 CEO,張忠謀表示,台灣把 CEO 翻譯成執行長,但 CEO 應該是策略和執行,執行只是他一半的工作,台灣為什麼把 CEO 翻成執行長,因為老闆不願意下面的人什麼都管,因此僅讓 CEO 執行,由老闆想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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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忠謀說,雙首長制是台積電一個創新,董事長應該是對外代表公司,可以處理公司所有的事情,對政府、社會,董事長代表公司,重要的事情由總裁來決定。以台積電現在的情形,需要兩個首長,一個是總裁一個是董事長,兩個人分工合作,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對客戶和供應商要總裁代表公司,總裁要去拿生意。

張忠謀說,在台積電,最重要的事情是資本投資,台積電每一年都要拿新台幣 3000 億元資本投資,一年開四次會,每一次會都是要通過 10 幾個專案,董事會是董事長主持,且要訂董事會的議程。

會中也有企業家詢問張忠謀,接班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他分享,接班人條件要符合誠信正直、承諾、重視創新、客戶信任,另外,還必須要有能力。目前台積電副總以上約有 20 人,都是由張忠謀培養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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