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府對於租屋市場的重視,近期內政部又有新動作,有感於租屋火災事件造成重大傷亡,營建署公告將單層住宅隔間為6個以上使用單位,或設置10個以上床位者,將改列為「為供特定人短期住宿的場所,宿舍、招待所」的H-1組,須申報列管,室內裝修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其申報頻率也提高,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每2年1次;未達300平方公尺每4年1次。若不符合公眾建物標準,將依各縣市規定限期改善,期限內未改善者,可能遭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最重甚至可直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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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其新聞稿說法,內政部發現不少民眾會把一般住宅簡單隔間出租,可是因為用途不同,當居住人數增加,影響層面自然擴大,偏偏這類產品在建築法認定上仍屬於非供公眾使用的H-2組,以H-2組防火性能較差,隔間建材不受限的狀況,著實有點危險,在擔心租屋民眾安危下,公告將此類建築納入H-1組,以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政策聽起來是頗有那麼一回事,卻也低估實際執行難度。

首先,光是如何清查數量,就是一大問題。最主要是這類隔間套房多屬民宅,且數量龐大,遍布於各地,政府若想得知,就須仰賴民眾檢舉,不過就算檢舉,地方政府是否有足夠的人力造冊、列管和開罰,是個高度挑戰。

其次,內政部將「6間房」、「10個床位」做為認定門檻,並未解釋為何以此數字做為上限理由,可是既然政府已經開了「善門」,和為了符合規定所產生的裝潢費用、安排房客與空置期間的成本等等花銷一比較,想當然耳,只要少一間房、少一張床就能換得無後顧之憂,對於屋主來說,豈不是一大樂事?

在「健全租屋市場」的政策大旗下,租賃扮演了關鍵角色,對內政部來說,千頭萬緒下,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就是增加供給,眼看政府做莊的社會住宅遠水救不了近火;想讓房東最擔心的租稅問題,主導權也在財政部手上;提供最大量低價租賃供給的頂加、隔間等違建,卻又不爭氣地經常失火鬧出人命,想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身為住宅主管機關的身分,卻怎麼也說不過去,先開一扇門,或許也是個緩兵之計,不過,這個緩兵之計,政策落實卻也有它不可預期副作用。

其中副作用之首,莫過於房東繼續調整租金,由於多數符合規定的非違建,租金本來就高,因此不受政策影響;反觀一層六戶、十床以上規模的「蟻居」將是衝擊最大的一群。

怎麼說呢?

除了房東因為減床、減房以符合法規,讓市場僧多粥少造成價格揚升外,真落實防火建材的房東,也必然把成本反映在租金之上,到最後,所有增加成本勢必回歸到市場機制,租屋市場也會出現兩極分化的馬太效應。

至於這事情該怎麼解?

政策貴在一次到位,凌遲最後帶來的副作用,只會不斷產生負面加乘效果;若能讓租屋政策層級更提高,部會間以民眾福祉為優先,無論是先開不追補稅的特赦便門,抑或是釋出和代管獎勵,提供其他更為切合實際的租屋作為,遭逢租屋糾紛時,也能快速、便宜的解決問題,當一切透明迅速,很多事情可能也沒有那麼難喬了。

做事很難,願意做事更難,而進入國家機器的官員,必然都是人中龍鳳,不過,也別低估老百姓們趨吉避凶的街頭智慧。

●作者: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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