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局旗山分局勤指中心8日19時許接獲110轉報,於旗山區旗屏一路某水果行有人鬥毆,勤指中心立即派遣快打警網,由偵查隊隊長柯麗芬率同旗尾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惟到場鬧事人已離去,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調查相關涉案人員及車輛。
▲警方約案發後在現場調閱監視器。(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8.06.10)
據報案人吳姓男子向警方表示:他所經營的「水果家族」行口於8日15時51分許,有1名男子拿著3顆芒果至店內,請他將這3顆芒果分級開價給該名男子,因為芒果須20天始能採收,渠向該男子告知,「這樣無法開價給你,因為芒果行情價每日不同都會有變動」,該男子惱羞成怒回答:「阿你叫你爸來做甚麼(台語)...」等語,雙方進而發生言語爭執,該名男子不悅就離開。同日19時許,該名男子又率約10多名男子至「水果家族」行口理論,並將報案人吳姓男子其及員工毆傷。
旗山分局立即與刑警大隊偵二隊共組專案小組調查;經查,該名因芒果交易與吳姓被害人發生爭執之人為一名許姓男子,警方專案小組於9日13時許將主嫌許姓男子帶案調查,據許嫌供稱:與吳姓男子未談成芒果生意就離開,後來又打電話向吳姓男子要回先前放在行口之塑膠籃子(約500多只),於電話中又起口角,且認為吳姓男子有意挑釁,遂邀約友人到場,渠先動手毆打吳姓男子,後來到場的友人亦參與毆打或在場圍觀。
▲警方將涉嫌打人的嫌犯查緝到案。(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8.06.10)
警方專案小組10日據許姓犯嫌供述,兵分多路前往大寮區、六龜區等處所,帶回涉嫌毆打吳姓被害人成傷之共犯蕭○○、林○○、陳○○、潘○○、陳○○及潘○○等7名,並查扣涉案用之鋁製球棒1支、木棍1支等證物。全案以涉嫌傷害、恐嚇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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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案人吳姓男子向警方表示:他所經營的「水果家族」行口於8日15時51分許,有1名男子拿著3顆芒果至店內,請他將這3顆芒果分級開價給該名男子,因為芒果須20天始能採收,渠向該男子告知,「這樣無法開價給你,因為芒果行情價每日不同都會有變動」,該男子惱羞成怒回答:「阿你叫你爸來做甚麼(台語)...」等語,雙方進而發生言語爭執,該名男子不悅就離開。同日19時許,該名男子又率約10多名男子至「水果家族」行口理論,並將報案人吳姓男子其及員工毆傷。
旗山分局立即與刑警大隊偵二隊共組專案小組調查;經查,該名因芒果交易與吳姓被害人發生爭執之人為一名許姓男子,警方專案小組於9日13時許將主嫌許姓男子帶案調查,據許嫌供稱:與吳姓男子未談成芒果生意就離開,後來又打電話向吳姓男子要回先前放在行口之塑膠籃子(約500多只),於電話中又起口角,且認為吳姓男子有意挑釁,遂邀約友人到場,渠先動手毆打吳姓男子,後來到場的友人亦參與毆打或在場圍觀。
▲警方將涉嫌打人的嫌犯查緝到案。(圖/高市警局提供 , 2018.06.10)
警方專案小組10日據許姓犯嫌供述,兵分多路前往大寮區、六龜區等處所,帶回涉嫌毆打吳姓被害人成傷之共犯蕭○○、林○○、陳○○、潘○○、陳○○及潘○○等7名,並查扣涉案用之鋁製球棒1支、木棍1支等證物。全案以涉嫌傷害、恐嚇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