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23) 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立委關注公務員旋轉門條款,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立場指出,已提交一份報告給立法院,當中提到,金管會將區分輔助性單位跟受金管會監理單位,其中受監理單位即金融機構、輔助性單位即保發中心、金融研訓院、證基會、存保等。若金管會相關局處長,卸任後直接派去受監理的單位,他認為不適宜。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局處首長若卸任後,被政府指派到任內受監理的單位,不論公股或泛公股,都不適合,而不管有沒有旋轉門條款,都是不宜的做法;他也直指,不能今天是裁判,明天是球員,尤其政府派任受監理單位的重要職位時,更應該遵循此基準。
顧立雄也指出,會建請財政部,未來從金管會退休的副主委、局處長等公務人員,不宜派任到台銀、土銀、和輸出入銀行擔任公股代表。
至於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及集保結算所等,不算受監理單位,是否適用上述局處長不宜被派任的規範,顧立雄則表示,金管會將再思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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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也指出,會建請財政部,未來從金管會退休的副主委、局處長等公務人員,不宜派任到台銀、土銀、和輸出入銀行擔任公股代表。
至於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及集保結算所等,不算受監理單位,是否適用上述局處長不宜被派任的規範,顧立雄則表示,金管會將再思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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