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 (22) 日宣布,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涉有職務上所知悉消息,從事上市 (櫃) 有價證券買賣等情事,即砸上億元跟單客戶買賣大同股票,因此命令停止 5 個月業務執行,而這也是葉黃杞繼輝山乳業案,被金管會停職一個月後,再次被金管會停職,創下券商總經理一年內被停職二次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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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說,葉黃杞在知悉客戶股票買賣後,又跟著買賣,已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停職 5 個月,而他也證實,跟單客戶買賣的股票為大同,交易金額達 1.6 億元。

至於永豐金證券則被處以警告處分,並限制 3 個月內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增設分支機構、轉投資國內、外及大陸地區證券、期貨、金融及其他事業、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以及擔任 ETF 流動量提供者等 5 項業務。

金管會指出,此次對永豐金證券的查核是一般例行查核,發現永豐金證券所訂定「內部人員交易管理細則」,與證交所「證券商內部人員在所屬證券商開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不符,且沒有落實執行「分層負責管理辦法」及內部人員交易控管檢查等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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