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正妹 OL 小芬(化名)將從公司離職,林姓上司在歡送會上故意將小芬灌醉,再把她帶到飯店房間喇舌、猥褻,小芬驚醒後立刻掙脫逃跑,事後對該上司提出告訴。林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但另一名女同事的證言和監視器畫面拆穿林男謊言,最後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 8 月,並須賠償小芬 60 萬元。
綜合媒體報導,小芬 3 年前從原公司離職,直屬上司林男提議舉辦歡送會替小芬送行。歡送會上小芬不勝酒力醉倒,由林男攙扶小芬回辦公室,但小芬嘔吐後就昏睡不醒,林男藉機向其他同事謊稱要送小芬回家,實際上卻是帶到飯店開房間猥褻。
小芬被猥褻後驚醒,立刻逃到浴室將門反鎖,並打電話向男友求救與報警。林男一開始否認犯行,不過當時參加歡送會的另一名女同事指稱,歡送會結束後曾經打電話詢問林男為何小芬還沒到家,林男當時謊稱「塞車中」。且警方調閱飯店監視器,發現小芬當時已經醉到不省人事,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林男 8 個月刑期,並須賠償小芬 60 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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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芬被猥褻後驚醒,立刻逃到浴室將門反鎖,並打電話向男友求救與報警。林男一開始否認犯行,不過當時參加歡送會的另一名女同事指稱,歡送會結束後曾經打電話詢問林男為何小芬還沒到家,林男當時謊稱「塞車中」。且警方調閱飯店監視器,發現小芬當時已經醉到不省人事,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林男 8 個月刑期,並須賠償小芬 60 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