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女子自由車手「風速女王」蕭美玉,在昨(30)日於臉書上發文,爆料自己在十年前曾被自由車協會逼簽切結書,裡面的條款規定若選手退訓就要賠償100萬元,直言制度相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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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玉說,「這張『切結書』保留了十年,民國九十七年,我收到了令人傻眼的文件,我沒有簽回,我內心相當糾結也很鬱悶,與教練、師母一起向協會抗議。」

她認為自己雖然渴望被國家栽培,但不代表就要因此簽下「賣身契」,她寫道:「為何單純的一項運動可以有這樣複雜的制度?國家出錢栽培選手,選手耽誤課業付出體力訓練,沒有符合協會無理條款,卻要賠款100萬元給協會,這到底是怎麼樣的國家體育體制?誰不希望受國家重點栽培,但要我簽下這種像賣身契的切結書才有資格被栽培,造成我極大心理壓力,賠償的定義是非常主觀的,是協會他們說了算,當時的我無依無靠,哪有100萬賠協會,我也希望國家可以重點栽培我,我是因為這樣才被迫退出重點培訓選手的。」

而更過分的是,在往後兩年的亞洲自由車錦標賽,蕭美玉居然無法參加擅長的場地五百公尺個人計時賽,等同於被協會封殺,成為體制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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