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0日電)苗栗縣消防局頭屋分隊救護車出勤載送一名劉姓女子就醫,女消防員評估劉女身體狀況,善意提醒不要濫用救護資源,竟遭女病患暴走毆打;消防局今天指出,同仁已驗傷備案,考慮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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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消防局頭屋分隊昨天深夜11時30分許受理執行46歲劉姓女子救護勤務,劉女在救護車抵達時,聲稱「心痛」疑似胸悶不適,但意識清楚,自行走上車,坐在側邊座椅上,黃姓女消防員依照標準作業流程評估檢查,提醒她若非緊急傷病可自行就醫,避免濫用救護資源。

不料劉女瞬間抓狂暴走,先是橫躺在座椅上躁動喊「你走開,我不要你」,隨後又起身揮拳攻擊女消防員,叫嚷著「濫用救護車,神經病喔」、「我叫救護車不行喔」「你滾開啦」。

當時救護車即將抵達醫院,黃姓女消防員面對突如其來的攻擊只能以手阻擋,並未還手,到達醫院後,負責開車的男消防員連忙下車了解,劉女這才說「對不起,我跟你對不起」。

第一大隊長謝宗龍表示,遭毆打黃姓女隊員經驗傷左臉頰、右手肘、左手背挫傷,今天休假回南部,已先向警方備案,至於是否對劉女提出傷害告訴,會尊重當事人決定,站在主管立場,他認為「至少該有個道歉」,希望消防人員執勤時都能獲得基本的尊重。

謝宗龍表示,為避免民眾濫用救護資源,縣府訂定「苗栗縣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自去年執行至今,已有2起救護車送到醫院後未就診即離去個案,分別酌收新台幣1600元及2100元。(編輯:劉政權)107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