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 (30) 日公布離岸風電風場遴選結果,「2020 年完工併聯」由上緯投控 (3708-TW) 與達德能源取得,而「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則由 6 家開發商共 10 座風場獲選,以外商為最大贏家,前三序位分別為達德、沃旭能源 (Ørsted) 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
「2020 年完工併聯」角逐廠商包括上緯投控 (3708-TW)、亞泥 (1102-TW) 與達德能源 (wpd),獲選者為上緯的海能離岸風電計畫與達德能源的允能,第一序位的海能風電申請發電容量 378MW(百萬瓦) 全數核配,而第二序位允能申請容量為 708MW,取得 360MW 核配容量,總分配容量 738MW。
據原先規劃,2020 年完工併聯分配容量為 0.5GW(十億瓦),而此次核配的容量已超過原先規劃限額,對此,經濟部解釋,允能風電核配 122MW 後已達 500MW,考量風場完整性開發效益與輸配電業公告併網容量等條件,且此案非屬於彰化地區,因此增加核配 238MW,允能風電共核配 360MW。
而「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共有 17 件風場參與遴選,6 家開發商取得分配容量,而原規劃容量分配 3GW 為原則,但考量風場完整性與開發效益等條件後,經濟部增加分配 98MW,總分配容量為 3098MW。依照風場序位排定開發商序位,第一序位開發商核配容量以遴選容量 4 成 (1200MW) 為上限、第二序位以 3 成 (900MW) 為上限、第三序位上限為 2 成 (600MW),其餘序位以 1 成為上限 (300MW)。
「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獲選開發商前三序位均為外商,第一序位為達德能源、第二為沃旭能源 (Ørsted)、第三為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達德能源以麗威風場取得 350MW、允能風場取得 348MW,沃旭能源以大彰化東南取得 605.2MW、大彰化西南取得 294.8MW,CIP 則以彰芳風場取得 552MW、西島風場取得 48MW。
中鋼為排名第四序位的開發商,以中能風場取得 300MW;台電為第五序位開發商,以台電風場取得 300MW;加拿大商北陸電力與新加坡玉山能源為第六序位,以海龍二號風場取得 300MW 容量。
經濟部離岸風電遴選包括「2020 年完工併聯」與「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風場,共有 7 家開發商 (10 座離岸風場) 獲選,總裝置容量達 3836MW,獲選容量分布區域以彰化地區最高達 2400MW、占比 62.6%,其次為雲林地區的 708MW、占比 18.4%,苗栗地區 378MW 與桃園地區 35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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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原先規劃,2020 年完工併聯分配容量為 0.5GW(十億瓦),而此次核配的容量已超過原先規劃限額,對此,經濟部解釋,允能風電核配 122MW 後已達 500MW,考量風場完整性開發效益與輸配電業公告併網容量等條件,且此案非屬於彰化地區,因此增加核配 238MW,允能風電共核配 360MW。
而「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共有 17 件風場參與遴選,6 家開發商取得分配容量,而原規劃容量分配 3GW 為原則,但考量風場完整性與開發效益等條件後,經濟部增加分配 98MW,總分配容量為 3098MW。依照風場序位排定開發商序位,第一序位開發商核配容量以遴選容量 4 成 (1200MW) 為上限、第二序位以 3 成 (900MW) 為上限、第三序位上限為 2 成 (600MW),其餘序位以 1 成為上限 (300MW)。
「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獲選開發商前三序位均為外商,第一序位為達德能源、第二為沃旭能源 (Ørsted)、第三為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達德能源以麗威風場取得 350MW、允能風場取得 348MW,沃旭能源以大彰化東南取得 605.2MW、大彰化西南取得 294.8MW,CIP 則以彰芳風場取得 552MW、西島風場取得 48MW。
中鋼為排名第四序位的開發商,以中能風場取得 300MW;台電為第五序位開發商,以台電風場取得 300MW;加拿大商北陸電力與新加坡玉山能源為第六序位,以海龍二號風場取得 300MW 容量。
經濟部離岸風電遴選包括「2020 年完工併聯」與「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風場,共有 7 家開發商 (10 座離岸風場) 獲選,總裝置容量達 3836MW,獲選容量分布區域以彰化地區最高達 2400MW、占比 62.6%,其次為雲林地區的 708MW、占比 18.4%,苗栗地區 378MW 與桃園地區 35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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