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大學自治不能不談大學統治結構
在《管中閔事件中消失的問題》文中,不少人的回應,提及大學自治的問題,我簡短說明為什麼我在上文中說討論大學自治必須同時討論大學的統治結構:
以下的照片是台大的組織結構圖,另外以下連結是一般歐美大學的組織結構圖(這裏其實並非歐美,而是雪梨大學,但是結構是一樣的,貼雪梨大學是因為他們正好有個一頁的pdf檔,網址),比較兩者可以清楚地看出,台大的組織結構與我見到1520年義大利小家族企業的組織結構圖並無二致,與當代大學的組織結構有如天淵之別,在這種情況下,談大學自治首先就必須討論大學的統治結構,否則台大校長的制衡、分工、賦權、專業上都有問題,此時談大學自治猶如抱殘守缺。
另一張照片是說明大學自治的範圍遠比有些人想得更為寬廣,但是其中多數項目很少引起重視。
管中閔事件中消失的問題
人人都在談管中閔事件,但是社會對名詞是有高下貴賤之分的,談權力問題者會偽裝成在談黨派問題,談黨派問題者會偽裝成在談政治問題,談政治問題者會偽裝成在談制度問題,要不要停留在制度問題時會產生疑義,過去者會繼續往下談到精神與道德問題,未來者則會停留在制度問題,無論如何,制度在社會的名詞鄙視鏈中取得了數一或數二的崇高地位。
但是社會的規則是,人人都在做的事就意味著沒有人做,每個人都在談制度問題時,真正的制度問題其實沒人想談。
管中閔事件是如何找到一個好的大學校長的問題,我們對從遴選委員會到教育部的各種規則該與不該產生諸多意見,但是對台大選校長的方式本身是不是最好的,通常不在討論範圍內。
無論如何,我們在進步中,這是我們唯一可安慰自己的,雖然我們已經落後世界很多年了,從孫震時台大校長要兼北知青黨部主委的黨國指派,到李嗣涔時選兩位由教育部長杜正勝圈選,再到今日「基本上」由台大校務會議與遴選委員會決定,除非再有一個坑坑疤疤如管中閔的候選人與政治性格濃厚的教育部,否則下次台大校長遴選的問題不會像這次一樣多了,下次討論制度要等到下一次再出問題的時候。
當然,從台大一系列荒誕的行為與聲明看來,台大對選舉校長辦法的疏漏,短期內是沒法自治了。
但是現在的作法是最好的嗎?我們應該改成如歐美大學般,成立一個真正的遴選委員會,真正的遴選校長嗎?這次發生的問題有多少是現行制度造成的呢?「真正的」遴選制能夠降低現在這種近親繁殖、政治掛帥、選票精算的制度嗎?
事實上,真正思考制度的人會進一步追問:那麼像企業界那樣培養接班人會有幫助嗎?或是像 Johnson Johnson 的 horse race (候選人表現競爭到最後勝出者為止)會比較好嗎?民主或是獨裁組織選舉領袖的方式呢?我們對於各大學、各企業、各非營利組織、各政治組織找尋領導人的方式,已經累積了如此多的經驗與研究,這些對我們找到優秀大學校長的方式有幫助嗎?最終我們會重新追問大學的統治形式該是如何的問題,才會有機會在未來修正《大學法》時,找到真正適合台灣大學自治的方式,才能真正提升台灣大學於宇宙之精神。
但其實我們連要不要過渡到真正的遴選制度都不談,更別提後面比較制度的問題了,當然也就不會有制度創新的可能,大家繼續在不談真正的制度問題下,假裝談著管中閔事件的制度問題,順便輕薄一下大學自治,然後心安理得的入眠,其實真正令制度僵化、大學自治失靈的,不就是這些口水多過大腦的談制度的人嗎?
話說回來,台灣社會沒法思考大學校長遴選的制度問題,會不會其實是台灣社會的制度出了問題?
●作者:沈榮欽/加拿大約客大學副教授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觀點》開拓不同的視野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public@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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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照片是台大的組織結構圖,另外以下連結是一般歐美大學的組織結構圖(這裏其實並非歐美,而是雪梨大學,但是結構是一樣的,貼雪梨大學是因為他們正好有個一頁的pdf檔,網址),比較兩者可以清楚地看出,台大的組織結構與我見到1520年義大利小家族企業的組織結構圖並無二致,與當代大學的組織結構有如天淵之別,在這種情況下,談大學自治首先就必須討論大學的統治結構,否則台大校長的制衡、分工、賦權、專業上都有問題,此時談大學自治猶如抱殘守缺。
另一張照片是說明大學自治的範圍遠比有些人想得更為寬廣,但是其中多數項目很少引起重視。
管中閔事件中消失的問題
人人都在談管中閔事件,但是社會對名詞是有高下貴賤之分的,談權力問題者會偽裝成在談黨派問題,談黨派問題者會偽裝成在談政治問題,談政治問題者會偽裝成在談制度問題,要不要停留在制度問題時會產生疑義,過去者會繼續往下談到精神與道德問題,未來者則會停留在制度問題,無論如何,制度在社會的名詞鄙視鏈中取得了數一或數二的崇高地位。
但是社會的規則是,人人都在做的事就意味著沒有人做,每個人都在談制度問題時,真正的制度問題其實沒人想談。
管中閔事件是如何找到一個好的大學校長的問題,我們對從遴選委員會到教育部的各種規則該與不該產生諸多意見,但是對台大選校長的方式本身是不是最好的,通常不在討論範圍內。
無論如何,我們在進步中,這是我們唯一可安慰自己的,雖然我們已經落後世界很多年了,從孫震時台大校長要兼北知青黨部主委的黨國指派,到李嗣涔時選兩位由教育部長杜正勝圈選,再到今日「基本上」由台大校務會議與遴選委員會決定,除非再有一個坑坑疤疤如管中閔的候選人與政治性格濃厚的教育部,否則下次台大校長遴選的問題不會像這次一樣多了,下次討論制度要等到下一次再出問題的時候。
當然,從台大一系列荒誕的行為與聲明看來,台大對選舉校長辦法的疏漏,短期內是沒法自治了。
但是現在的作法是最好的嗎?我們應該改成如歐美大學般,成立一個真正的遴選委員會,真正的遴選校長嗎?這次發生的問題有多少是現行制度造成的呢?「真正的」遴選制能夠降低現在這種近親繁殖、政治掛帥、選票精算的制度嗎?
事實上,真正思考制度的人會進一步追問:那麼像企業界那樣培養接班人會有幫助嗎?或是像 Johnson Johnson 的 horse race (候選人表現競爭到最後勝出者為止)會比較好嗎?民主或是獨裁組織選舉領袖的方式呢?我們對於各大學、各企業、各非營利組織、各政治組織找尋領導人的方式,已經累積了如此多的經驗與研究,這些對我們找到優秀大學校長的方式有幫助嗎?最終我們會重新追問大學的統治形式該是如何的問題,才會有機會在未來修正《大學法》時,找到真正適合台灣大學自治的方式,才能真正提升台灣大學於宇宙之精神。
但其實我們連要不要過渡到真正的遴選制度都不談,更別提後面比較制度的問題了,當然也就不會有制度創新的可能,大家繼續在不談真正的制度問題下,假裝談著管中閔事件的制度問題,順便輕薄一下大學自治,然後心安理得的入眠,其實真正令制度僵化、大學自治失靈的,不就是這些口水多過大腦的談制度的人嗎?
話說回來,台灣社會沒法思考大學校長遴選的制度問題,會不會其實是台灣社會的制度出了問題?
●作者:沈榮欽/加拿大約客大學副教授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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