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吳欣紜台北27日電)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疑教育部長吳茂昆任職中研院時,曾與鋰科科技合作研發鋰電池,但中國大陸專利申請人卻少了中研院。中研院表示,鋰科科技已同意所有專利讓予中研院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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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柯志恩、蔣萬安,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江啟臣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教育部長違法侵權,吳茂昆應立即下台」記者會。

江啟臣表示,2011年中研院與鋰科科技公司合作研發鋰電池,時任中研院物理所長的吳茂昆是簽約代表,同年6月,鋰電合作技術在台灣申請專利,申請人是中研院與鋰科科技公司,吳茂昆是發明人,但同年8月在中國大陸申請專利時,吳茂昆仍是發明人,但申請人卻不見中研院。

江啟臣說,中研院在中國大陸申請專利已數百件,根本不需要迴避,卻在與吳茂昆有關的專利申請人上「被消失」,吳茂昆時任中研院物理所長,作為技術合作關鍵簽約代表與專利發明人會不知情?如此是否使中研院損失龐大的專利權益,吳茂昆有責任出來說清楚。

對此,中研院回應指出,中研院與鋰科科技在民國100年1月簽訂合作開發契約,此合作案衍生出4國專利,分別為中華民國、美國、日本與中國大陸,中華民國與美國的專利所有權為雙方共有,日本專利所有權是中研院,中國大陸專利所有權為鋰科科技,上述所有專利衍生收益均由雙方共享。

中研院表示,此開發案是基於中國大陸專利申請程序上的特殊性,由雙方簽訂協議書,在中國大陸由鋰科科技代為申請專利並已通過。107年年初,鋰科科技已同意將其所有專利全數讓予中研院獨有。

此外,曾在美國擔任律師的蔣萬安質疑,吳茂昆在2015年9月將東華大學之專利權以美國師沛恩公司名義申請國際專利(PCT),但不僅未依實務上慣例在遞交申請書同時寫明專利受讓人為東華大學,且經查閱相關文件,吳茂昆甚至另簽署一份專利轉讓書,將專利權轉讓給美國師沛恩公司,而非東華大學?

對於藍委的質疑,吳茂昆截至記者發稿時間,尚未回應。而吳茂昆日前受訪時曾解釋,美國師沛恩公司申請的是新的專利,可稱為「綬草2.0」,目前還在過程中,當初決議通過後要回來轉給東華大學。(編輯:許雅靜)10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