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蔡興邦、警員廖偉能、陳慶同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東區富榮街執行巡邏,攔下1名黃姓老翁(27年次),因邊騎車邊抽菸遭警方攔下,警方依照慣例請其在酒精檢知器吹氣,以測試是否有飲用酒類,老翁原本矢口否認有飲酒,當檢知器明顯有亮燈,顯示有飲酒的情形,老翁才坦承飲用半瓶保力達,老翁說他是低收入戶,家庭也散了,已經80歲了希望警方能通融、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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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80歲的黃姓老翁之前已有一次酒駕紀錄,日前再次因酒駕被第三分局交通分隊查獲,酒測值剛好達0.25mg/l,老翁苦苦哀求放他一馬,表示他只是喝保力達,且他是低收入戶,還要工作,但警方只能告訴他法令,諄諄告誡不要再酒後騎車子,一切仍須依法送辦。

警方對黃姓老翁測得酒測值0.25MG/L,酒測值已經超過標準值,黃姓老翁表示上次酒駕,法院也看其年紀已高予以輕判,並告知他如有下次將會依法重罰;老翁以為自己喝一些保力達,不算飲酒,希望警方能原諒他,警方告知國家有其法令,任何原因皆不是酒駕的理由,經查黃姓老翁有1次酒駕前科,本次為第二次酒駕,得知酒測值超過標準值,將要送法辦,直說:「我被關定了,上次法院已經原諒我了,這次一定要被關」、「我因為要工作,只好喝保力達提神。」警方除了安慰他生活辛苦更不應該喝含有酒精成份的飲料騎車,也告誡其勿再犯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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