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週日 (15 日) 報導,美國最高法院本週將審酌各州是否可收取網路商品銷售稅,一旦核准,喜歡在亞馬遜(Amazon.com)(AMZN-US) 或其他網路平台向獨立賣家購買商品的消費者,日後恐怕會面臨商家漲價以轉嫁成本。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案件係由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向家居用品網路零售商 Wayfair Inc 發起的訴訟,該州試圖推翻一樁 26 年前的判決,當時判決認定各州不能要求零售商支付銷售稅,除非該零售商在該州有開設實體店面,當時最高法院認為,國會應該制定全國性的跨境銷售稅執行規則,但國會並沒有這樣做。

雖然亞馬遜對自有產品收取零售稅,但沒有對於在其平台上販售的多數獨立商家收取銷售稅。

最高法院將於本週二開庭聽取雙方辯論,6 月底前做出確定判決。

自目錄郵購時代開始,現行的稅務法規刺激了大量網路商家興起,但也讓實體店家,購物中心營運商和州政府感到挫敗。

稅務和法律專家期望法院推翻先前判決,釋放各州未來對跨州交易課稅的權力,但不清楚各州將以什麼標準取代或者新規定取代舊規定。

針對銷售稅議題,美國川普總統近日已抨擊過亞馬遜,聲稱亞馬遜逃避稅務責任,其日漸龐大的主宰地位是靠著「讓數千零售商家失業」而來。

網路商家可能會受最大影響,根據美國 GAO 數據,一旦核准徵收銷售稅 2017 年小賣家恐怕就得支付 39 億美元至 62 億美元的銷售稅。

Factset 分析師估計,在亞馬遜全球商城販售產品的商家,去年占亞馬遜商品總量近 2/3,總額達 3134 億美元,根據亞馬遜,出售的產品中半數來自中小型賣家。

目前已有華盛頓和賓州等一些少數州已經開始試著對第三方網路商家課徵銷售稅,如果最高法院判決有利州政府,這將加速各州執行。

州政府、實體店面商家和川普政府都主張 1992 年的判決已經因科技進步而變得過時,不該再以「實物存在」為標準,而是須以「經濟存在」,才能更正確反映國家的商業活動,並減少政府預算漏洞與貿易上不公平的競爭。

保守者和網路商家則主張,擴大州政府權力恐怕會讓州政府跨境審計沒有代表的賣家。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鉅亨網》 連結>>